以上扣完基本分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2、教学工作成绩及其它(基本分60分)。
(1)实开公开课和示范课超过规定标准的并及时上交教案、评课表的教师每人加2分;面向市以上上公开课的.教师加4分,面向区以上开出公开课的教师加3分。学期应开公开课或汇报课而未开的,未开课教师扣5分。(三年未达标教师开课要求以考核要求为准,其他教师每学年必须在校内上公开课一节)。
(2)任教学科理论考试及格率在80%以上的,加2分;60%以下扣3分。
(3)教师任教学科参加考级考证通过率在规定标准以上的加2分—5分、
(4)辅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奖,校级竞赛获一等奖辅导教师加2分;区级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市级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省级以上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5、3分(超过3人获奖的,按3个最高级别累加,国家级另加)。
(5)有计划开展兴趣小组或第二课堂,并有活动记录、教案,辅导教师加3分。
(6)学生、家长来电、来信、来访意见较大,经查实确有责任的一次扣5分。
(7)教师参与黄、赌、毒,经查实,视情节扣10—30分。(校长室考核)
(8)教师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向家长索要钱物的,视情节扣10—20分,工作期间上网游戏的一次扣2分。(工会、校办等部门考核)
(9)上级主管部门的调研性听课,评为好课加2分,评为差课扣2分。
(10)学校领导巡课,发现教师教学不认真,课堂秩序混乱的扣5分。
(11)学生满意率超过85%加2分,70%――84%加1分,低于60%的扣2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为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扣分的得基本分。
3、出勤(基本分20分)。
(1)每迟到或早退1次扣0.5分。(校办考核)
(2)请假半天以上要填写请假单,由校长批准。一学期累计事假超过三天以上,有一天扣1分,病假不扣分,但必须出具医院诊断,否则以事假考核。(校办考核)
(3)未经批准不参加教职工会、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每次扣1分。(校办考核)
(4)行政人员随机查岗,无故不在岗一次扣3分。
(5)凡请婚假、产假应学校工作需要提前上班的教师,每提前一天加1分。
(6)旷工一天扣10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为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三、考核结果与目标管理奖挂钩
1、教师绩效考核每学期统计一次,每年考核计分。考核分前10%的教师为优秀,考核分不满70分的教师为基本合格,其余教师为合格。
2、在《目标管理奖发放办法》中,增设绩效考核系数,凡考核为优秀的,增加系数0.1,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在总系数中扣去0.1系数。
四、说明
1、此《方案》教代会通过后,自20__——20__学年第一学期起实施,考核期间为学制年度,即每年7月1日—次年6月30日(资料提供期),统计时间为每学期末,每学年第二学期末计分评定等第。
2、《__》的考核对象为全校任课教师,其中考核结果与目标管理奖挂钩的对象为高级以下普通教师(行政干部与高级职称教师、职员、职工除外)。
3、高级职称及获得区教学新秀称号的骨干教师其绩效考核结果是骨干教师考核的依据之一。
4、本办法解释权属校长室。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及细则3
为推进我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顺利实施,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保持教职工队伍稳定的原则。
2.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定岗定酬、优绩优酬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业绩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4.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工作分配方案力求科学合理,适当拉开档次,适当向一线工作量大的教职工、教学业绩突出的教职工和骨干教职工倾斜。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实施范围:当年在职在编的教职工。
实施时间:从20__年2月25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