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教师工作业绩(43分)
1、教学实效(23分)
(1)、以校为单位的质量检测。(23分)
A、语文、数学、英语学科质量,及格率基数分为8分、优秀率基数分为3分,年级平均分基数分均为12分,共23分。
1、一二年级,优秀率达到40%,得3分,每高出1个百分点,奖励0.5分。在35%-39.9%之间的得2分,在30%-34.9%之间的得1.5分,在25%-29.9%之间的得1.5分,低于25%的得1分。三至六年级,优秀率达到35%,得3分,每高出1个百分点,奖励0.5分。在35%-39.9%之间的得2分,在30%-34.9%之间的得1.5分,在25%-29.9%之间的得1.5分,低于25%的得1分。
2、一二年级,及格率达到90%,得8分;每高出1个百分点,奖励0.5分。在85%-89.9%之间的得7分,在80%-84.9%之间的得6分,在75%-79.9%之间的得5分,在70%-74.9%之间的得4分,低于70%的得3分。三至六年级,及格率达到85%,得8分,每高出1个百分点,奖励0.5分。在80%-84.9%之间的得7分,在75%-79.9%之间的得6分,在70%-74.9%之间的得5分,在65%-69.9%之间的得4分,低于65%的得3分。
3、一至六年级,平均分高于年级均分的得12分,在此基础上,以高出年级均分的数作分子,以班级个数作分母,为奖励分值。教师得分=12+奖励分值。平均分低于年级均分的,以低于年级均分的数作分子,以班级个数作分母,为扣除分值。教师得分=12-扣除分值。
4、结合我校实际,英语学科教师教学实效评价,及格率、优秀率得分项目中,降低5个百分点作为基础得分。平均分得分以60分为基准,其他的奖励得分、扣除分值标准与语、数学科相同。
B、其他学科教师、功能室管理教师、校委会成员工作实效。
1、功能室管理教师(专职)民主评议占50%,中心学校领导、教育局领导督查工作反馈情况占50%。
2、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科学(专职教师)作业考核占教学实效总分的40%,期末质量检测占60%。
3、音乐、体育、美术学科(专职教师)。随堂听课占教学实效总分的40%,音乐学科教师每学期排练两个舞蹈占60%;体育学科完成一次“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组织开展一次大课间体育活动两项占60%;美术学科每学期组织开展一次书画展览,电子绘画或手抄报展览两项占60%。
(2)、进步奖
期末质量检测同期中检测(或本学期期末检测同下学期期末检测)比较,及格率、优秀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加0.5分;平均分每提高1分,加0.5分。
(3)、全镇抽测或开发区质量检测奖励(最高10分)
1、全镇抽测或开发区质量检测中我校教师进入前三名的实施物质奖励加积分奖励的办法进行考核。、
2、全镇检测第一名获奖金200元,积分加6分。
全镇检测第二名获奖金150元,积分加5分。
全镇检测第三名获奖金100元,积分加4分。
3、开发区检测第一名获奖金500元。积分加10分。
开发区检测第二名获奖金400元。积分加8分。
开发区检测第三名获奖金300元。积分加7分。
4、本项考核学校只对获最高奖的进行奖励,不重复设奖。
2、教育效果(5分)
1、编排节目、开展器乐或歌唱比赛,开展各种体育竞赛活动,开展书画、摄影等作品展览活动,教师参与并获奖,或者指导学校团体获奖。学校实施物质奖励加积分奖励的办法进行考核。
A、在中心学校获奖的,一等奖,得4分,获奖金60元。
二等奖,得3分,获奖金30元。
三等奖,得2分,获奖金20元。
B、在开发区获奖励的,一等奖,得7分,获奖金100元。
二等奖,得6分,获奖金80元。
三等奖,得5分,获奖金60元。
C、在吴忠市获奖的,一等奖,得10分,获奖金200元。
二等奖,得9分,获奖金180元。
三等奖,得8分,获奖金160元。
D、在自治区获奖的,一等奖,得15分,或奖金400元。
二等奖,得13分,获奖金350元。
三等奖,得11分,获奖金300元。
E、以上获奖均以“表彰决定”文件为依据,荣誉证书可作参考。教师获奖或在教师的指导下,团队获奖,只进行一次奖励。均无获奖的此项不得分。
2、指导学生获奖(包括团体获奖和学生个人获奖)
A、在中心学校获奖的,一等奖,得4分,获奖金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