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自治区第三名,加4分,给予奖金500元。
C、开展观摩课、示范课活动
凡主动、自愿承担学校分配的观摩课、示范课活动的教师,在考核中予以加分奖励,每承担一次观摩课、示范课活动,加1分。在实施观摩课、示范课活动中,帮助主讲教师开展集体备课、课件制作、课后反思等活动的教师,加0.5分。
3、课题研究(3分)
A、参与课题研究工作,注重收集过程性资料(1分)
B、全面完成学校布置的与课题研究工作相关的各项任务(2分)
4、教育文章(3分)
1、每学年在《吴忠教育》、《宁夏教育》、《宁夏教育科研》刊物上发表一篇文章;或在吴忠市教育局、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论文评比活动中获奖的。学校实施积分奖励和物质奖励。标准如下:
A、对在各种报刊杂志上投稿并发表的文章作者,在区级及以上刊物上每发表一篇,奖励200元,该项量化积分得10分。在市级刊物上每发表一篇,奖励150元,该项量化积分得8分。
B、在区级及以上部门获奖的,每篇奖励150元,该项量化积分得10分;在吴忠市文章评选活动中获一等奖的奖励100元、该项量化积分得9分;获二等的奖奖励80元,该项量化积分得8分,获三等奖的奖励60元,该项量化积分得7分;在开发区文章评选活动中获一等奖的奖励60元,该项量化积分得6分;获二等奖的奖励50元,该项量化积分得5分;获三等奖的奖励40元,该项量化积分得4分。在中心学校文章评选活动中获一等奖的奖励40元,该项量化积分得3分;获二等奖的奖励30元,该项量化积分得3分;获三等奖的奖励奖励20元;该项量化积分得3分;在中心小学文章评选活动中荣获一等奖的奖励30元,该项量化积分得3分;获二等奖的,该项量化积分得3分;每篇奖励20元。该项量化积分得3分;
2、既无获奖,又没有发表文章的,该项不得分。
五、创新性开展工作奖励分值(40分)
1、教育科研工作(10分)
在校本教研、课题研究等工作中,成果显著,表现突出,得到相关部门及专家认定,所积累的先进经验、先进理念得到开发区教育体育局的推广。奖励10分,获奖金1000元。
2、班主任工作(10分)
在班主任工作中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关爱学生,能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并做出突出贡献,积累的班主任工作经验受到专家、领导的肯定,并在开发区内形成一定的影响,得到开发区教育体育局的大力推广。奖励10分,获奖金1000元。
3、学困生、单亲、贫困儿童、学生家长联系工作(8分)
在转化学困生,关爱单亲、贫困儿童方面,在家校联动方面,积累并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受到专家、领导的认可,并得到开发区教育体育局的大力推广和新闻媒体的热切关注,奖励8分,获奖金800元。
4、校园文化建设,光盘资源应用,突发事件处理工作(12分)
在校园文化建设、德育工作、光盘资源应用方面独辟蹊径,为我校校园文化、德育工作、光盘资源应用产生翻天覆地的影响,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模式或方法,得到有关专家的认可,并在开发区内颇具影响,得到推广。或在突发事件中,奋不顾身,英勇抢险,挽回我校师生人身及财产损失。奖励12分,获奖金1200元。
学校教师考核制度实施细则2
一、考核原则
1、激励性原则考核工作坚持有利于促进事业的发展和教师的成长;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激励教师出满勤,爱岗敬业,注重师德,钻研业务,更好地教书育人;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全面性原则在考核中坚持平时考核和阶段考核相结合,领导、教师考核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对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全面考核,全面评价,既要防止求全责备,又要防止以偏概全。
3、客观性原则考核工作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力求做到考核内容真实全面,考核方法科学简便,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4、导向性原则在考核过程中要重视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以精神鼓励为主,积极引导教师参与考核工作,引导教师立足岗位比奉献,比贡献
二、考核内容
我校共有98名教师参加考核。教师年度考核内容是2018年度全年工作的考核。分政治思想及师德修养、学识水平及业务能力、教学工作和教育工作等四个方面进行,对教师的德、能、勤、绩全面考核,全面评价。考核的重点是工作实绩,也就是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和教书育人的工作实绩。
三、奖励种类及比例
优秀等次人员比例,一般掌握在单位参加年度考核人员总数的15%以内。对考核优秀等次人员给予嘉奖、记功奖励。当年考核为优秀等次人员,直接给予嘉奖奖励;连续三年(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人员给予记功奖励。
四、关于特殊人员考核及确定等次问题
(一)受处分人员考核按照人社局下发的《各类处分对应的考核等次》执行。
(二)给予记功奖励的在备注栏内注明“连续三年”字样。记功人员在汇总表上先进事迹简介一栏内必须填上概括的内容,内容不能太少。
(三)其它几类人员考核:见习或试用期未满人员考核,参加考核并写出评语,不定等次;对德、能、勤、绩、廉表现较差,在年度考核中难以确定等次的人员,暂缓确定等次,予以告诫,期限为三至六个月。告诫期满有明显改进的,可定为合格等次;仍表现不好的,定为不合格等次;正接受组织立案审查未结案人员,只进行年度考核,暂缓确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行确定;因病、事假累计超过本年度半年或出国探亲超过本年度半年以上的人员,不定等次。
五、考核方法和步骤
1、我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考核小组部署和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组长:
组员:
2、全体教师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的总结。总结要求全面系统、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并形成文字材料。总结材料交考核小组。
3、考核小组汇总考核材料,开始进行考核。在考核称职的基础上,按相关要求进行评定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