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四类假必须履行正式请假手续并经院长或分管院长认定同意。未获同意或认定,教务处考核亦不予认定。
上述四类假超期,必须及时补办请假手续(超期部分按事假对待),否则按无故缺勤(课、会、活动)进行考核。
(三)考核方法
1、按月统计,教师的超工作量部分,每超一节加2分,计入考核积分。
2、担任一个班的班主任的以每周12节计算,两个班的班主任以每周18节计算,三个班或三个以上的班级以每周24节计算;属于教学和学生管理一线的教师以每周8节计算。
3、教师因事、因病请假,按缺课节数首先扣除超量部分积分。缺一节课、一个自习(自习按一课时计,超量部分、开会、教研活动等不计)扣除月积分3分,缺两节课扣除月积分6分,缺3节课及以上,每缺一节扣除月积分10分。公假、婚假、丧假、产假,不影响月积分。
4、无故缺勤,每缺一节课(自习、开会、教研活动等,每缺一次均按一节课计)扣除月出勤积分20分。
5、迟到和早退,无故迟到或早退,每发生一次(包括自习教研活动、开会等),扣除月出勤积分10分;如因病、因事请假,4课时以内每课时扣除月出勤积分1分,4课时及以上每课时扣除月积分10分。
6、月累计无故缺勤5天(10节课)以上,扣除月积分80分。
二、备课和作业批改
(一)备课
备课是上好课的前提,教师上课必须备课,杜绝“不备而上”、“先备后补”的不良现象。不论何种课程,教授什么内容,上课必须写教案,做到一课一教案。
考核方法:
每月由教务处组织对所有任课教师的教案进行检查,据《教案评价表》给教师教案逐人逐项打分。按所得分值为教师排队,按4:6的比例(四舍五入)分为甲、乙两个等次。
教师教案等次赋值,甲:5分,乙:4分。
如果属下列情况,评价考核计分按以下规定执行:
(1)旧教案,计零分。
(2)教案课时数少于实授课时数2—5课时,按教案乙等得分的3/4计分。少5-10课时按1/2计分,少10课时以上不计分。
(3)无教案或拒绝接受检查,除此项分不计分,再酌情扣月积分4-5分。
(4)该项考核评价分为5分,该积分以每月平均计入学期考核积分。
(二)作业批改
教师要根据课堂教学内容和训练要求布置作业,每课结束后,必须批改作业,及时了解教学反馈信息,及时帮助学生解决疑难问题,作业批改要认真、细致、规范,批改时应有评语、评价等次和批改日期等。
考核方法:
每月由教务处组织进行常规检查,按所得分值为教师排队,按4:6的比例(四舍五入)分为甲、乙两个等次。
教师批改作业等次赋值,甲:5分,乙:4分。该项评价分总分为5分,
如果属下列情况,评价考核计分按以下规定执行:
(1)在检查中发现批改次数极少,持应付态度,布置作业量少于规定量的1/2以上,该项成绩记为零分。
(2)按批改要求但少于规定量的1/3以上,按乙等赋值分的3/4计分;少于规定量的1/4以上,按乙等赋值分的1/2计分。
(3)拒绝接受检查,除此项分不计,再酌情扣月积分4-5分。
(4)该项考核评价分为5分,该积分以每月平均计入学期考核积分。
三、上课与上自习
(一)上课与上自习的教师要做到以下要求:
(1)教师必须按课表安排持教案上课,做到教学内容明确,教学重难点突出,讲解和练习相结合,课堂秩序有序,课堂教学结构合理。
(2)教学进度要与学期初制定的教学计划相符,不许擅自更改。
(3)充分利用教学时间,不准在教学时间内做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情。
(4)教学态度要端正,上课要认真教学;上自习要认真组织辅导,针对学生实际可个别辅导或教师组织学生集体巩固练习。
(5)要认真组织学生参加教学活动,对于在课堂上玩手机、睡觉等其它与教师活动无关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教育。
(二)考核方法
(1)每天由教务处组织进行常规检查,按月统计,月基分100分。
(2)教师上课不带教案,坐着授课,一次扣除基分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