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食品卫生中毒事件应急措施
1、在便利店内发现任何人有中毒症状,无论是误服或故意服毒,应立即报警,并向总经理汇报;
2、由店长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呼救,等待医务人员求援;
3、经警方同意后查看中毒者证件等物品,由警方通知中毒者单位或亲友;
4、保护中毒者所在现场,不要让任何人触摸有毒或可疑有毒物品(如:药物、容器、饮品及食物、呕吐物等);
5、将中毒者私人物品登记、保管或按警方要求交给警方,并签收;
6、将有关资料(警车、救护车车号;到达及离开时间、警方负责人姓名等资料)登记备案;
7、发现投毒者或可疑人员时立即滞留,交警方处理;
8、属在便利店用餐客人,除做好以上工作外,还应把客人用餐菜肴和餐具及残渣封存,交由警方化验、鉴定。
在以上突发事件范围以外特殊事件应急处理参照以上措施进行安排。
此预案演练由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负责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