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暴露源是否具有传染性(乙肝、丙肝、HIV、梅毒等)及职业暴露当事人免疫情况,由相关专家决定处置方案。
医院有关知情人应为职业暴露当事人严格保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当事人情况。
四、随访
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督促职业暴露当事人按时进行疫苗接种和化验,并负责追踪确认化验结果和服用药物,进行定期监测随访,化验结果交医院感染管理科保管。
随访时间:
1.乙肝接触者应即刻、3个月、6个月及1年时分别进行肝功能、乙肝五项等血清学检测。
2.丙肝接触者应即刻、4周、6周、4个月、6个月时分别进行肝功能、丙肝抗体血清学检测。
3.艾滋接触者应即刻、4周、8周、12周、6个月时分别进行艾滋抗体血清学检测。
4.梅毒接触者应即刻、45天、3个月时分别进行梅毒抗体血清学检测。
五、预防要点
医务人员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患者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用预防措施。同时特别关注以下事项:
1.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装性诊疗、护理、实验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划伤。
2.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双手重新盖帽,如需盖帽只能用单手盖帽,禁止用手直接接触污染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3.手术中传递锐器建议使用传递容器,以免损伤医务人员。
4.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透的利器盒中,以防刺伤。
5.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患者血液、体液的诊疗、护理和实验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或进行手消毒。
6.在诊疗、护理、实验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截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7.处理污物时严禁用手直接抓取污物,尤其是不能将手伸入到垃圾袋中向下压挤废物,以免被锐器刺伤。
8.所有被血液、体液污染的废弃物均焚烧处理。
六、实施要点
“—挤二冲三消毒四报告五评估六用药七随访”
1.挤出伤口血液;小伤口尽可能的从近心端向远心端挤出血液。
2.反复冲洗后消毒;流动水冲洗3~5分钟,消毒一般用络合碘原液涂擦至少分钟。
3.留置标本送检;抽血做术前抗体四项检查。
4.专科治疗或预防用药。
5.登记、报告、复查、随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