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性用药应当在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尽早开始,最好在4小时内实施,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超过24小时的,也应当实施预防性用药。
(2)用药原则
①发生一级暴露且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时,可以不使用预防性用药;发生一级暴露但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为重度或者发生二级暴露但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时,使用基本用药程序。
②发生二级暴露且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为重度,发生三级暴露且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或重度时,使用强化用药程序。
③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不明时,可使用基本用药程序。
(3)用药方案
预防性用药方案分为基本用药程序和强化用药程序:
①基本用药程序:两种逆转录酶抑制剂,使用常规治疗剂量,连续服用28天。如双汰芝(AZT与3TC联合制剂)300mg/次,每日2次,连续服用28天或参考抗病毒治疗指导方案。
②强化用药程序:强化用药程序是在基本用药程序的基础上,同时增加一种蛋白酶抑制剂,如佳息患或利托那韦,均使用常规治疗剂量,连续服用28天。
3、暴露者应分别在暴露后即刻、6周、12周、6个月、12个月对HIV抗体进行检测,并对服用药物的毒性进行监控和处理,发现异常情况尽快报告预防保健科。
4、暴露者应如实填写“艾滋病职业暴露人员个案登记表”,完成后资料交预防保健科存稿。
五、结束语
以往调查结果显示,我们很多医务人员普遍性防护原则意识偏低,防护知识欠缺,暴露后处理的知识和技能欠缺。
应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防护知识培训,提升医护人员防控意识,从而降低工作中职业暴露。主管部门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防护和保障措施同时,也应完善对从事传染病工作人员的补偿机制。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处置流程4
一、定义: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医务人员在从事医疗、护理及相关工作的过程中意外被病毒感染患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破损皮肤或者粘膜,或者被含有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病毒感染的情况。
二、意外职业接触后的应急处理:(挤、冲、消、报)
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被污染的粘膜。
2.如有伤口,轻轻由近心端向远心端挤压,避免挤压伤口局部,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边挤边再用肥皂水和流动水进行冲洗。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用75%酒精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接触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4.立即报告科室负责人,并于2小时内报告感控办,进行抽血做本底检测。
三、评价源患者:
1根据现有信息评估被传染的风险,包括源患者的液体类型(例如血液,可见体液,其他潜在的传染性液体或组织和浓缩的病毒)和职业接触类型(即经皮伤害、经粘膜或破损皮肤)。
2对已知源患者进行乙肝、丙肝、梅毒和艾滋病病毒检测。
3对于未知源患者,要评估接触者被乙、丙、梅毒、艾滋病病毒感染的风险。
四、评估接触者,采取预防性措施:
1.暴露于乙肝患者的接触者:
1.1未接种疫苗者,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和接种乙肝疫苗;
1.2以前接种过疫苗,已知有抗体,无需处理;
1.3以前接种过疫苗无抗体者,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乙肝疫苗;
1.4在最后一剂疫苗接种1~2月之后进行病毒抗体追踪检测;
2.暴露于丙肝患者的接触者:没有推荐采用接触后的预防措施,接触4~6个月之后进行丙型肝炎抗体和丙氨酸转氨酶基线检测和追踪检测。
3.暴露于梅毒患者的接触者:可预防性注射长效青霉素240万U/次,每周1次,连续2~3周。暴露当天查TP,暴露后三个月追踪TP。
4.暴露于HIV阳性的接触者:立即评估暴露级别,如果存在用药指证,尽快于接触后4小时内预防性用药,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但即使超过24小时,也应实施预防性用药。在接触者可耐受的前提下,给予4周预防性用药。
接触后的第4周、第8周、第12周及6个月时对艾滋病病毒抗体进行检测,对服用药物的毒性进行监测和处理,观察和记录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早期症状等。
五、职业暴露登记表:暴露者签写“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登记表”。记录的内容包括:基本情况、接触方式、发生经过、接触后的紧急处理、接触源评估、接触者的免疫水平、接触后的预防性措施、接触后随访以及对是否感染血源性病原体的结论等。职业接触记录信息为保密性,并永久保存。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处置流程5
1.立即停止工作:一旦发生职业暴露,医务人员应立即停止工作,避免进一步的暴露风险。
2.洗手和清洁伤口:医务人员应立即用肥皂和清水洗手,彻底清洁受伤部位,以减少病原体的传播。
3.报告上级和相关部门:医务人员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报告职业暴露事件,并通知相关部门,如感染控制部门或职业健康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