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病人的器械、用品、被感染性物质污染后的被服必须丢弃、消毒,或在每个病人使用之间灭菌。
7、锐器
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划伤。
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锐器盒,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
使用锐器时的注意事项,手术中尽量减少应用锐利的器械,可采用U形针及一次性刀片,尽量减少尖锐手术器械在手术人员之间的传递。在进行侵袭性操作时,一定要保证足够的光线,并尽量减少创口出血。
千万不要向用过的一次性注射器针头接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在创口缝合时,要特别注意减少意外创伤。
勿将锐利废弃物混入其他废弃物内。
勿将锐利废弃物放在儿童可以接触到的地方。
六、职业暴露的处理流程:
1.职业暴露后,紧急局部处理;
2.报告所在科室及医院感染管理科;
3.填写申请表;
4.请专家进行会诊并进行评估;
5.根据专家意见进行检查、治疗或采取其他预防措施;
6.紧急局部处理:
血液、体液等溅洒于皮肤粘膜表面应立即用肥皂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再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溅入口腔、眼睛等部位,用生理盐水、清水或自来水长时间彻底冲洗。
发生皮肤粘膜刺伤、切割伤、咬伤等出血性损伤,应挤压伤口两侧,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流,然后用清水、自来水或生理盐水等,再用0.5%碘伏或75%酒精对伤口局部进行消毒(如果没有水的话,也可以用灭菌溶液冲洗伤口)。
注意:HIV职业暴露后6-12周,限制性行为或使用安全套以防止第二次传播,避免怀孕,避免捐献血液、血浆、器官、组织或精子等。
七、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措施
(一)预防措施
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损伤性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4、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5、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备进行安全处置,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二)处理流程
1、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
(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2、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及时到医院感染管理科填写锐器伤登记表,并根据有关规定做好相关的化验检查及疫苗接种。
3、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在上级医院及专家的指导下,应当对其暴露的级别的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进行评估和确定,并做出相应处置。
职业暴露的预防及处理流程2
为维护医务人员及其他部门有关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在工作中发生经血传播疾病如:梅毒、乙型肝炎、丙型肝炎、丁型肝炎,尤其是艾滋病等职业暴露感染,一旦发生职业暴露后最大限度的避免或减少经血传播疾病的病毒感染,特制定具体预防处理方案.
一、职业暴露
1.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以及有关工作人员,在从事医疗防治工作及相关工
作的过程中意外被经血传播疾病患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或者被含有经血传播疾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乙肝病毒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况.
2.数据分析表明:执行严格的安全操作及防护措施,医护及检验等人员的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