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畜禽屠宰检疫实施方案精品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畜禽屠宰检疫实施方案1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净化我县猪肉市场,保障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维护生猪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广泛宣传教育,加强联合执法,整顿规范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经营市场,确保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猪肉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各宾馆、饭店、集体餐饮等用肉单位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人民群众食肉安全感明显增强。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XX年8月1日——19日前)。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条例》和《××县人民政府关于生猪定点屠宰的通告》,提高人民群众对生猪定点屠宰目的意义的认识,增强科学消费观念和食品安全防范意识。组织屠宰企业和经营者座谈,集中学习《条例》,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明确自身的权利义务,自觉遵守生猪定点屠宰管理规定。
(二)集中整顿阶段(XX年8月20日至11月30日)。组织县商务、畜牧、质监、卫生、工商、药监、公安等部门,成立联合执法队,督促各商场、超市和个体猪肉经营者进入县生猪定点屠宰厂定点屠宰,集中检疫。
1、在实行定点屠宰初期,对于拒不执行定点屠宰规定、坚持非法屠宰生猪的经营者,加强宣传教育,耐心说服引导。对少数经多次教育引导仍然拒绝进入定点屠宰的钉子户,依法实施取缔,没收生猪、生猪产品、屠宰工具和设备以及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2、坚决取缔城乡结合部私屠乱宰窝点,依法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禁止其进入城区市场扰乱经营秩序。对劝阻无效者,没收生猪产品、屠宰工具以及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3、生猪定点屠宰厂出厂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生猪产品的,依据《条例》的规定,责令其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三)巩固提高阶段(XX年12月1日至XX年2月1日)。县商务、工商、畜牧、卫生、公安等部门结合市场旺季供需形势,不定期检查,重点监管城乡结合部流动板车经营者,坚决打击私屠滥宰的违法经营行为,实行严管重罚,巩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的成果,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四、部门职责
县商务局:负责牵头组织生猪定点屠宰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清理取缔私屠滥宰非法经营行为,负责生猪屠宰企业日常监管。
县畜牧局:依照《动物防疫法》和《条例》规定,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生猪实行集中检疫检验,取消非定点屠宰经营者的检疫检验活动,杜绝检疫不合格肉品和私屠滥宰肉品进入市场,确保城镇肉品上市检疫率达到100%。
县工商局:建立流通环节猪肉产品索证索票制度和检查验收制度,取缔无照经营,依法严肃查处违规经营户,杜绝章、证不全的肉品上市交易,严厉打击注水肉、病害肉、劣质肉和有害物质脱毛肉上市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市场、商场、超市销售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从严查处购进非定点屠肉品等违法行为。
县卫生局:依照《食品卫生法》和法规规定,对生猪屠宰、销售实施卫生检查监督,吊销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卫生许可证。建立加工环节的索证索票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宾馆、饭店、集体食堂、加工销售单位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从严查处购进非定点屠宰肉品等违法行为。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加强对食品加工企业的监管,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检查验收制度,确保加工企业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严防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猪肉进入加工环节。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确保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顿。从县商务局抽调4人,县公安局、畜牧局、工商局各2人,卫生局1人,组成执法工作队,对生猪定点屠宰实施联合执法。整顿流通领域的非定点屠宰的猪肉产品,重点打击和坚决取缔城乡结合部和以县城及重点乡镇为销售市场的私屠滥宰窝点,彻底摧毁屡禁不止、社会危害大的黑窝点。对暴力抗拒、阻碍行政执法检查的不法行为要立案侦破,快办快结,坚决打击违法犯罪分子。
(三)建立生猪屠宰管理长效机制。通过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整顿联合执法活动,进一步强化各职能部门在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中的职责。县畜牧局对生猪养殖环节依法进行防疫监管,保证进入流通的生猪都有防疫标识。县商务局依照《条例》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行监管,督促企业建立生猪来源、生猪产品去向登记台帐,按屠宰操作规程、肉品检验操作规程加工和检验,保证出厂肉品质量合格。县工商局、卫生局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流通环节、加工消费环节进行监管,形成生猪养殖、屠宰、流通、加工各环节监管链条,进一步做好日常监管工作,从而建立生猪屠宰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四)建立举报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县新闻办和电视台要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进行全程宣传,让社会各界及时了解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成效和动向。县商务局、畜牧局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与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签订猪肉质量安全承诺书,并向社会公布。
畜禽屠宰检疫实施方案2
一、指导思想
及工作目标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是政府的职责。从x月x日开始,在区域内通过实施生猪统一检疫、集中屠宰,既可保证肉品质量安全,又可缓解动物疫病防控压力,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通过x个月努力,提高从业人员守法意识,自觉做到统一检疫、集中屠宰,使消费者吃上放心肉。
二、加强领导
成立由农业局、政府、派出所、生猪屠宰场等有关人员组成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协调开展各项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从讲政治、保民生和食品安全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不能敷衍了事,必须选派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人员参与联合监督检查;抽调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到位,服从调配,尽责尽力做好各项工作。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1、动员部署阶段。时间月日至月日。县畜牧局、食安办、动物卫生监督站、生猪定点屠宰场及有关人员召开生猪定点屠宰协调会,讨论分工合作等相关事宜;同时,动物卫生监督站
人员生猪屠宰经营户、经营地址、住址等资料,并要求每个经营户须将复印件一份交动物卫生监督站存档。
2、宣传发动阶段。月日至月日。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做好所有生猪屠宰经营摊点、村庄宣传车巡游,在集市、农贸市场等重点位置悬挂条宣传横幅等宣传工作。同时,生猪屠宰经营户召开一次动员会。将《__》发到每个经营户手中,并做好签收回执,未能到场的经营户要安排人员将《__》和有关事项当面告知,确保宣传到位。
3、市场联合执法巡查阶段。月日至月日。从有关部门抽调专人组成联合执法巡查队,在畜牧兽医局设置联合执法巡查办公室,负责人由xx担任。重点为监督检查无两证、两章肉品(有效动物检疫证、检验合格证、检疫验讫章、肉品检验章),对经营无两证两章肉品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抽调的人员要及时到岗到位,相对固定,一定要确保取得实效,切实防止走过场。
4、市场日常监管阶段。月日起。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动物卫生监督站协助。重点检查集市和农贸市场经营摊点以及流动摊贩。并不定期联合执法检查。
5、加强部门协作。本项工作涉及面广、量大、难度大,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遇到困难时要联合处理。屠宰场要做好相应屠宰设施建设,方便屠商操作,确保本项工作能够顺利实施。
6、从严执法:《动物防疫法》第条规定禁止屠宰、经营、运输下列动物和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下列动物产品:
(一)封锁疫区内与所发生动物疫病有关的;
(二)疫区内易感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