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单查询
首页 办公文秘
畜禽屠宰检疫实施方案精品4篇
大小:471.86KB 5页 发布时间: 2023-10-07 11:33:25 10.66k 9.28k

7宰前检疫

7.1宰前检疫按GB16549临床健康检查方法进行。

7.2根据宰前检疫结果作出准宰、急宰、缓宰、禁宰处理决定,签发相关规定通知书,对检出的病畜按GB16548进行无害化处理。

7.2.1准宰健康生猪。

7.2.2急宰确认无碍肉品卫生的普通病和纯物理性原因造成的濒死猪。

7.2.3缓宰疑似传染病而未确诊的生猪。

7.2.4禁宰对检疫出的口蹄疫、猪水泡病、猪瘟等国家规定的一类动物传染病;炭疽、急性猪丹毒、败血性链球菌病等对人畜危害较大的传染病及新发现的烈性传染病;被狂犬病或疑似狂犬病患畜咬伤超过8天的猪。

8宰后检疫

8.1每头猪的胴体、内脏、头、蹄在分离时编记同一编号。

8.2头、蹄部检查

8.2.1检查鼻盘、唇、舌、齿龈、蹄冠、蹄叉、蹄底有无水疱和水疱破溃的烂斑。重点检查口蹄疫和猪水泡病。

8.2.2剖检颌下淋巴结:牵开放血切口,将切口向深部纵切一刀,使深达喉头软骨,再以喉头为中心朝向下颌骨的内侧,左右各作一弧形切口,剖检左右两侧颌下淋巴结。重点检查咽型炭疽。

8.2.3剖检咬肌:与下颌骨平行切开左右两侧咬肌,暴露咬肌面积2/3以上。主要检查猪囊虫。

8.2.4摘除甲状腺:摘除位于咽喉、气管腹侧,深红色,有两个侧叶的甲状腺。

8.3胴体检查

8.3.1检查皮肤、脂肪、肌肉、胸膜和腹膜有无病变和放血程度。

8.3.2剖检腹股沟浅淋巴结:钩住最后乳头稍上方的皮下组织,牵开肥膘并在肥膘层的正中部纵行切口,分别切开左、右腹股沟浅淋巴结,观察有无病变。

8.3.3剖检髂内淋巴结和腹股沟深淋巴结:骼内淋巴结在骨盆腔前方,最后腰椎下,腹主动脉分出髂外动脉的附近,旋髂深动脉起始部分的前方,分别切开紧靠腹主动脉的两个髂内淋巴结;腹股沟深淋巴结在髂外动脉分出旋髂深动脉后,进入股管以前的一段血管旁,切开腹股沟深淋巴结。观察有无病变。

8.3.4摘除病变淋巴结。

8.3.5肾脏检查:切开两侧肾脏包膜,钩出肾脏,检查色泽、大小、有无病变。必要时纵向剖开检查。

8.3.6摘除两侧肾上腺。

8.3.7腰肌检查:纵向切开两腰肌,切开长度2/3以上,主要检查猪囊虫等肌肉寄生虫。

8.3.8膈肌检查:采取横膈膜肌脚左右各一块(25g左右),按胴体号编号后,撕去肌膜,肉眼检查有无旋毛虫钙化包囊和住肉孢子虫钙化灶。顺肌纤维方向剪取24个米粒大小的肉粒,压片镜检,检查有无旋毛虫。

8.4内脏检查

8.4.1肺脏检查:检查外表色泽、大小、触检其弹性。必要时,剖检左右支气管淋巴结,横向切开肺叶,检查有无病变和肺丝虫。

8.4.2心脏检查:检查心包和心肌表面有无病变和寄生虫。沿动脉弓切开左心室与左心房,检查二尖瓣有无菜花样增生病变。

8.4.3肝脏检查:检查色泽、大小,触检其弹性,剖检肝门淋巴结。必要时,横切肝叶及胆管,检查有无病变和寄生虫。

8.4.4脾脏检查:检查色泽、大小、弹性有无病变。

8.4.5胃肠、膀胱检查:剖检胃门淋巴结和肠系膜淋巴结。观察胃、肠、膀胱粘膜有无病变。必要时,进行剖检。

9检疫结果处理

9.1经宰前和宰后检疫合格,在胴体上加盖检疫合格验讫印章,印色必须使用食用级色素配制,对分割动物产品外包装加封动物产品检疫验讫标志。销售胴体、内脏、头、蹄等动物产品,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全国统一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县内销售的,按一猪一证出具县内使用《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运出县境销售的,按一车(船)一证,出具《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9.2检疫不合格的胴体、内脏、头、蹄及摘除的甲状腺、肾上腺、病变淋巴结,应按GB16548的规定分别作出高温、化制、销毁的处理决定,加盖“高温”、“化制”、“销毁”印记,签发高温、化制、销毁处理通知书,监督货主按GB16548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采用深埋法销毁的,应选择远离居民住所、河流、水源地、畜禽场、道路等高燥地方作为掩埋点,用密闭容器运送,埋入距地面1.5m以下,并做好消毒工作。

9.3检出或检出疑似炭疽、口蹄疫、猪水泡病等一类传染病,应责令停止屠宰,封锁现场,采取严格防范措施,立即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迅速将病料密封后送化验室检查,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处理。

9.4宰后检出猪囊虫、旋毛虫等病猪时,按GB16548的规定予以处理。

9.5宰后仅发现组织、器官有下列病变之一者,应将病变组织或器官作工业用或销毁:

局部化脓、明显损伤、发炎、充血与出血、肿胀或水肿、病理性肥大或萎缩、钙化或钙化灶、寄生虫结节、包囊或其他损伤。

9.6脓毒症、尿毒症、中毒猪肉、恶性肿瘤、两个以上良性肿瘤病灶、病死猪及死因不明的猪等应化制或作工业用。

10检疫记录

检疫过程中和结束时,详细记录、登记生猪入场检查、宰前检疫、宰后检疫和检疫结果处理情况,分类保存收取的检疫证明和出具的检疫证明存根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11检疫结果上报

反馈
我们采用的作品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联系我站将及时删除。
Copyright @ 2016 - 2024 经验本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07888号-1 客服QQ:2393136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