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约的执行由学员投诉、委托的执行机构稽查、学校自查、主管机关稽查相结合进行,对违纪教练员建立统一的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
2. 驾校应立即调查核实学员的投诉,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告知投诉的学员。如果有处罚,应报驾培专业委员会备案,并将处罚结果登入上饶市驾驶员培训委员会网络平台。
3. 委托的执行机构稽查到教练员违纪行为或接到学员投诉后,在调查核实确实有违纪行为的情况下,通报所在驾校,并由驾校对其进行处罚。驾校应将处罚结果告知委托的执行机构,由委托的执行机构告知投诉学员,并上报驾培专业委员会备案。处罚结果也将登入上饶市驾驶员培训委员会网络平台。
4. 驾校自查到教练员违纪行为时,应将处罚结果上报驾培专业委员会备案,并登入上饶市驾驶员培训委员会网络平台。
5. 被解聘或列入违纪黑名单的教练员,其他驾校不得招聘。
6. 被列入黑名单的违纪教练员将被报请有关主管机关取消教练员资格,并建议主管机关不安排其学员考试名额。
第四章 公约处罚
1. 如果教练员违反公约第二章第一至五项内容,所在驾校将给予警告和限期改正的处罚,并将其列入教练员不良记录名单。如果有殴打学员的情节,将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并报驾培专业委员会或其他主管机关列入教练员违纪黑名单。
2. 如果教练员违反公约第二章第六至十一项内容,第一次违纪将受到所在驾校的警告和限期改正的处罚,所收取的学员财物必须退还,并将其列入教练员不良记录名单。如果第二次违纪行为相同,所在驾校应解除其劳动关系,并将所收取的学员财物退还,报驾培专业委员会或其他主管机关列入教练员违纪黑名单。
第五章 教练员承诺
我自愿遵守以上的公约,认真履行教练职责,自愿接受社会各界和学员们的监督。如果我违反了这份公约,我愿意接受驾校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处罚。
驾校驾驶员教练管理制度规定精选4
为了更好地管理学员、维护教学秩序并保护学员的权益,我们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驾驶培训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以下规定:
一、学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学员必须按照教学大纲完成培训学时。
2.学员不得私自发动和单独驾驶车辆。
3.学员要遵守安全操作规范。
4.严禁酒后驾车。
5.学员要实事求是地填写培训记录。
6.学员不得穿高跟鞋或拖鞋参加操作训练。
7.学员在学习期间不得宴请学校人员,也不得向其送礼。
8.学员应积极反映学校在教学、服务和廉洁教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学员学习管理:
1.学员报名时需填写学员登记表,并交纳培训费,以取得学籍。
2.学籍有效期为两年,从缴纳培训费之日起计算。学员在有效期内可随时参加培训。
3.学员中途退学,经校领导批准后,可退还剩余培训费。
4.学员违反学校规定被劝退的,可退还剩余的培训费;被勒令退学的则不退还培训费。
5.学员在培训期间违反法律法规被判徒刑的,学籍将自动取消。
6.学员取得结业证后,学籍期满。
三、学员档案管理:
1.学校教务部门负责建立学员的文字和电子档案。
2.档案内容包括学员登记表、驾驶培训记录、教学日志等。
3.学员档案保留时间不少于4年。
通过这些规定,我们能更好地管理学员,确保教学质量,并为学员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驾校驾驶员教练管理制度规定精选5
为了加强教练车的管理,延长使用寿命,保证教练车的完好率,根据国家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以下教练车管理制度。
一、教练车的使用
1. 教练车必须拥有完备的汽车证件,技术性能良好,并且具有统一的教练车标识。
2. 未经批准,不得将教练车用于客货运输。
3. 与培训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