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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防灾减灾救灾应急预案6篇
大小:474.74KB 6页 发布时间: 2023-10-10 11:56:23 5.58k 3.93k

2.3.3农业服务中心: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镇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指导全镇防洪排涝、抗旱工程的建设和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水情和旱情的监测预报及全镇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保障农村居民平安饮水;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复原及农业系统的防洪平安;负责灾后复原农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子、化肥、农药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协调防汛木材的供应,组织做好林区防汛管理工作及环保工作;指导防汛抗旱和灾后畜牧业救灾、生产复原及养殖系统的防洪平安;负责灾后复原畜牧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苗、饲料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组织兽医开展牲畜防病治病,预防和限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2.3.4社事办:组织、协调灾后救助工作;核查灾情,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状况,刚好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供应灾情信息;管理、安排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运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2.3.5应急办:负责出现汛情、旱情的应急抢险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和防汛抗旱部门、单位的平安生产管理与监督,督促平安隐患排查与整改,事故调查与处理。

2.3.6司法所:负责法律、法规、政策宣扬与说明,向受害者供应法律救济。

2.3.7财政办:组织实施全镇防汛抗旱经费预算;依据有关部门和村镇提出的申请,会同镇防办在年度预算内审核下拨防汛抗旱经费,并监督运用。

2.3.8规建办:保障因汛情所造成的水毁道路的刚好修复,确保道路畅通。

2.3.9文化服务中心:正确把握全镇防汛抗旱宣扬工作导向,帮助、指导新闻宣扬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新闻报道工作。

2.3.10社保所:负责联络各成员单位,做好协调,上报及信息工作。

2.3.11国土所:指导并监督全镇地质灾难群测群防体系的建设与运行;组织对山体滑坡、倒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难的勘察、监测、防治。

2.3.12镇派出所: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务;帮助组织群众从危急地区平安撤离和转移。

2.3.13电管站:负责本单位所辖区内的线路巡查,发觉平安隐患刚好处理。

2.3.14卫生院: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预防限制和医疗救援工作;刚好向镇防指供应水、旱灾区疫情和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单位和医疗卫生人员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限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2.3.15中、小学:负责学校防汛抗旱工作,防止洪涝灾难,搞好学生的平安教化培训,发生险情组织学生平安撤离。

2.3.16村委会:负责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对所涉及的范围目标要制定详实的防汛抗旱预案,在汛期要加强巡查,刚好排查出险情进行整改;遇到重大险情根据预案,要即时处理和即时上报,确保人员生命平安。全部成员单位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详细负责人员为干脆责任人。责任人要加强巡查力度,并将检查状况每月30日前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电话:xxxxx)。

3.应急预防和预警机制

3.1山洪灾难预警建立山洪灾难易发区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各村和镇属各部门要落实观测措施和汛期值班巡逻制度,一旦发觉危急征兆,马上向周边群众报警,并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3.2干旱灾难预警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针对干旱灾难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落实预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难统计,随时驾驭旱情灾情,并预料干旱发展趋势,依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供应科学依据。

3.3防汛灾难预警

3.3.1Ⅳ级(一般)应急响应

Ⅳ级(一般),镇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做好防暴雨打算工作,学校、幼儿园实行适当措施,保证学生和幼儿平安,要刚好检查城乡排水系统,对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房屋、地质等进行平安隐患排查,做好排涝打算。

3.3.2Ⅲ级(较大)应急响应

Ⅲ级(较大),交通管理部门要做好强降雨路段交通管制或引导工作,要切断低凹地带有危急的室外电源,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转移危急地带人员和危房居民到平安场所避雨,对存在平安隐患的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危房和地质滑坡地带设置平安警戒标识,充分做好排涝工作。

3.3.3Ⅱ级(重大)应急响应

Ⅱ级(重大),切断有危急的室外电源,暂停户外作业,对处于危急地带的单位应当停课、停业,实行特地措施爱护已到校学生、幼儿和其他上班人员的平安,在做好排涝同时要留意防范可能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垮塌等灾难。

3.3.4Ⅰ级(特殊重大)应急响应

Ⅰ级(特殊重大),应急队伍由30人组成,其详细人员名单及其职务、职责见附表,镇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做好防暴雨应急和抢险工作,要停止集会、停课、停业,做好各类突发性灾难的全面防范和危急区人员的撤离工作。如遇旱灾要刚好组织人员和物资进行救援。

4.预警

4.1镇人民政府依据专业监测机构或有关部门报告,经实地了解状况后,根据汛情或旱情可能发生、发展的趋势和危害程度,经报请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可以发布预警信息。

4.2依据汛情或旱情的.等级、紧急程度和严峻性,预警发布级别分为4级,从轻到重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分别代表可能发生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和Ⅰ级(特殊重大)4个级别的汛情或旱情。

4.3预警信息的内容包括汛情或旱情的名称、预警级别、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起止时间、影响估计及应对措施、发布机关等。

4.4预警信息发布后,须要变更预警内容的,应当刚好发布变更公告。

4.5汛情或旱情由镇宣扬部门统一发布。汛情或旱情预警公告的发布可以运用广播、闭路、通讯网络、警报器、约定警报信号和组织人员逐户逐人通知等方式,对精神病人等特别人群以及学校等特别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实行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5.应急抢险救援

5.1信息报送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是受理各村(居)、单位报告和向上级报告汛情或旱情的责任主体。报告内容包括: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隐患,实行的措施,恳求支援帮助解决的问题等。汛情或旱情的报告要做到快速、精确,后续状况报告要做到系统、全面。

5.2先期处置

发生或即将发生汛情或旱情的信息得到核实后,在尚未确定汛情或旱情级别之前,由事发地村(居)干部在事发后30分钟内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处置,先期处置可实行以下应急措施:

5.2.1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5.2.2紧急调配辖区内的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5.2.3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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