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驾驶二轮、三轮电动车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3、驾驶、乘坐机动车未按照规定系安全带。
4、电动车逆行、闯红灯、乱停乱放、越线占道、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通过召开会议、印发宣传单、网络媒体发布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一盔一带”安全防护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县公安交警部门在执法中对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者,可依法进行劝导,并采取定点宣传教育、协助交警执勤、媒体曝光等强制性措施。
(二)整治查处阶段(20__年__月__日起)。县公安、城管、交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查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系安全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对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要层层召开会议,迅速安排部署,把开展“一盔一带”安全防护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要求传达到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县直各单位要确定1-2名人员,每天要在单位大门口值守,对本单位驾乘无牌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系安全带等人员进行提醒、劝告、登记,限期整改落实。
(二)广泛宣传。县融媒体中心要采取各种方式开展“一盔一带”安全防护专项整治的宣传;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在接到通告后要利用本单位工作群等方式,将通告传达到每个人员(含离退休人员);教育系统要加强中小学生的日常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从自己做起,同时以学生带动家长,发挥“小手拉大手”的宣传带动作用;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要加强对所属社区(行政村)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的宣传和劝导;医疗系统在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还要对患者、探视人员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的宣传教育,力争广大群众对“一盔一带”安全防护意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强化督查。县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将以明察暗访的方式,组织工作人员在上下班时间,对各单位“一盔一带”安全防护行动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违规的工作人员及单位予以通报。同时将各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安全头盔佩戴率作为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和文明校园的重要考核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