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应急小组成员在接到报警后迅速进入指定位置,其中本地或现场附近的成员应在10分钟内就位。
(3)组长负责接听事故汇报,并负责通知所有应急小组成员。
(4)根据事故情况报相应主管部门。
2.3.2值班人员在接安全事故报警后,应立即报告安全事故紧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并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由组长组织开展以下工作:
(1)立即组织力量,迅速赶赴现场。
(2)迅速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汇报简要情况及后果,并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商请卫生、保险、交通、消防等部门予以配合,协同进行伤员抢救和现场勘查、施救工作。
(3)封闭、保护现场,必要时可以申请当地交通主管部门中断交通,但应设立明显标志,标明车辆通行路线。
(4)采取抢救、灭火等紧急措施。抢救伤者应尽量就近、集中,尸体转移应注意停放条件。
(5)监护当事人,寻找并调查证人。
(6)确定指挥员指导现场勘查。
2.3.3受伤人员的急救
(1)项目部成立现场急救队,人员数量5~7名。
(2)现场急救药品及医疗器械。现场必须配备担架、简单止血包扎物、氧气袋等医疗器具,施工现场配备车辆,值班室和施工现场配备电话。
(3)各单位、项目部对就近较好得医院进行考察,并记录医院的急救联系电话。
(4)组织指挥现场勘查
到达现场后,首先必须迅速全面地了解现场情况,听取有关人员汇报,对事故发生的性质、案件性质、现场范围、现场中心、现场是否发生变动和破坏,以及有无必要对现场采取警戒、封闭或其它紧急措施等作出初步的判断和决策,然后立即组织力量协助开展现场勘查工作现场勘查工作结束,经核实无误,应抓紧清理,恢复交通。
2.3.4应急救援器材及设备
(1)现场设急救药箱,配备止血、包扎、清洗、消炎等常有急救药品和和担架等救护器材。
(2)现场配备适量常用工、器具及安全帽、防护服、手套等防护用品。
2.3.5疏散措施及路线
当现场发生交通事故后,应急小组组长应立即安排小组成员或救援人员组织人员撤离、安排疏散路径、方向,引导救护车进入现场等。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避免其他人员靠近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