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员:分别负责径赛过程的监管、场地划线、开幕式场地布置、田赛的监管、运动会的组织纪律、赛程安排、裁判员培训、技术指导、器材、表格、成绩计算、资料的整理和入档。
四、裁判组:
总裁判长、径赛裁判长、裁判员、径赛记分员、径赛发令员、跳高裁判长、裁判员、立定跳裁判长、裁判员、跳绳裁判长、裁判员。
五、竞赛时间:
比赛将于__年4月7日举行。
六、竞赛地点:
比赛将在学校运动场进行。
七、竞赛项目:
一、二年级:一分钟速度跳绳、立定跳远、50米、100米、800米;
三、四年级:50米、100米、1500米、4x100米接力、立定跳远、跳高;
五、六年级:50米、100米、1500米、4x100米接力、立定跳远、跳高。
各年级男女生竞赛项目相同。
八、参赛办法:
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品学兼优、身体健康,且学籍在我校的在校学生。
2、每名运动员最多报两项,每项限报2人,还可以兼报接力。
3、报名时间为__年4月1日前,逾期不报者将取消比赛资格。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1.个人项目将奖励各年级前3名,人数不足时按参加人数减一录取。
2. 计分方法:单项同年级前三名分别记3、2、1分,接力项目(每年级取第一名)加倍计分。
3.各年级将评选出团体第一名,团体奖的计分方法是以本班运动员得分的总和计算。
4、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未获得名次的将发放“阳光体育好少年”奖状一枚。
十、竞赛过程:
上午:
8:00开幕式,结束后进行以下项目:
男子50米预赛、女子50米预赛、男子1500米预决赛、女子1500米预决赛、男子100米预赛、女子100米预赛、男子跳高预决赛、女子跳高预决赛、男子跳绳预决赛、女子跳绳预决赛。
下午(1:30开始):
男子50米决赛、女子50米决赛、男子800米预决赛、女子800米预决赛、男子100米决赛、女子100米决赛、男子4x100米接力、女子4x100米接力、男子立定跳远预决赛、女子立定跳远预决赛。
十一、竞赛须知:
1、竞赛分组由领导组统一编排,比赛组按抽签排道次。
2、径赛项目,预赛取前6名进入决赛。接力项目按组抽签安排道次。
3、径赛决赛不抽签,按成绩排定道次。按名次3、4、2、5、1、6的顺序编排。
4、如果径赛和田赛项目时间冲突,运动员应先参加径赛,回来后再参加田赛项目比赛。已过轮次的项目不能补赛。
5、运动员的号码必须佩戴在胸前,以利于裁判工作。未佩戴号码者一律不准参加比赛。
6、比赛期间,非运动员不得进入比赛场地,更不能干扰其他班级运动员比赛。如果有影响别班运动员比赛的行为,责任人所在班级的成绩将被扣除0.5-3分或取消该项目运动员成绩。
7、运动员资格审查由班级代表队严格审定,大会资格审查组进行审查。不符合参加比赛资格的运动员将取消个人名次和本单位的团体名次。
8、发令:
(1)50米、100米和4x100米接力按“各就位”、“预备”、“鸣枪”三个指令进行;800米和1500米按“各就位”、“鸣枪”两个指令进行。
(2)起跑时,第一次犯规的运动员将给予警告,之后再犯规的运动员将取消比赛资格。
9、检录:所有竞赛项目的检录由各裁判组负责,将在4月6日第六节课后进行。
十二、注意事项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