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与行业组织、专业机构保持紧密联系,学习借鉴先进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田径场馆的安全管理水平。
校园田径场安全管理制度7
田径场系学校主要体育设施,是集教学、训练、健身为一体的多功能场所,由总务处负责管理。为加强场地管理、安全及卫生工作,确保教学、训练活动的正常进行,请广大师生员工及外来人员自觉遵守以下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一、树立主人翁思想,爱护场内各种设备、设施,未经同意不准随意搬动和拆卸。
二、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和腐蚀性物品入内,严禁运动员在场地内使用化学物质(例如:治疗肌肉的药物等)。
三、严禁机动车辆、自行车进入场内,以防压坏草坪、胶面或油污腐蚀胶面,严禁携带宠物入内,不得玩火,对火烧等恶意破坏人工草坪塑胶路道的肇事者,按每平方米1万元赔偿损失。
四、严禁翻越围栏进入场内,跑道上只准进行田径项目活动,严禁在塑胶跑道上踢球。
五、进入场内应保持服装整洁并穿运动鞋,严禁穿硬底鞋和穿带铁钉、铁掌的鞋和高跟鞋进入足球场地,跑鞋鞋钉不得长于9毫米,跳鞋鞋钉不得长于12毫米,严禁用硬物击打草坪。
六、保持场内的卫生清洁,场内严禁吸烟、吃口香糖及携带含糖类有色饮料或食物入内,请勿随地吐痰乱扔果皮杂物。
七、除教学所需器械外,其它任何器械未经体育部场地管理人员同意,一概不准带入场内,禁止铅球、标枪、铁饼、链球等高坠落式运动在草坪上进行,学院各单位使用田径场需提前申请,经批准后体育部统一安排使用。
八、遇雨(雪)天气,场地未干,禁止进入场地,以免损坏场地。
九、外单位人员未经许可请勿进入,若需使用场地,请与总务处联系,总务处上报主管领导批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使用。
十、违反上述规定造成损失者,照价赔偿,不听劝告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