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几个体育教师带班同时合用一个操场授课时,应事先做好互相沟通,划分好场地,了解彼此各场地区域授课项目内容;授课时事先提醒同学切勿步入对方危险区域,并做到相互照应,安全提醒,免生意外。
8、对违犯安全要求、纪律的学生进行必要的纪律处理和行为约束。上课时,可在教师可控制范围内要求其进行安全训练或反省,或交给班主任处理。不得随意将学生逐出控制区之外或让其回班。
(二)体育课学生安全要求
1、体育课学生必须穿运动服和运动鞋。
2、为避免外伤事故的发生,上体育课时学生不得佩带证章、胸卡、手表、钥匙、小刀、饰物等硬质物品,不得持、带与本课无关的任何物品。有关的物品如不立即使用,应放在活动区外。
3、上课时学生注意力集中,服从指挥,按老师的要求以正确的动作认真完成练习。上课、训练时,学生不得有不合安全要求的言行,特别不准干扰他人训练,严禁打闹、捣乱、恶作剧等易造成对他人伤害的行为。如因此而对他人造成伤害,责任自负。
4、上体育课时学生要以正确的方法使用体育器材、设备,未经教师批准,学生不得私自使用器材、设备。
5、难度较大或带有一定危险的动作,须在教师指导和同学帮助、保护下完成训练内容,不可擅自做主,自行练习。
6、学生上课时要自行检查运动场地、器材等是否符合上课要求,如不符合,应及时向老师提出或自行避开、更换等。
7、学生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上课时,学生不准进行非教学要求的活动,更不准私自离开教学活动区。
8、教师要严格做好学生考勤,与班主任做好联系沟通,计入班级学生量化考核。
(三)体育活动课安全要求
1、体育活动课的辅导教师是体育活动课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树立强烈的安全责任意识,并且掌握体育运动有关的安全知识,经常对学生进行有关的安全教育,具备事故处置能力。
2、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活动时间、活动内容领取器材,到相应或指定的活动场(所)地进行。凡不按要求进行活动而造成自伤或他伤者,后果自负。
3、体育活动课应分成若干个锻炼小组,在组长带领下,根据锻炼项目内容、要求在指定的区域内活动。
4、学生应认真按照各项活动的要求进行活动,自觉遵守体育道德和各项体育运动规则。
5、分散活动前先集中,作好活动安排,强调安全注意事项。不到有危险的场地去活动,不用有危险的器材设备,不做有危险的动作。
6、活动课全过程教师必须在场,不得离开,要加强巡视、检查、指导,对事故易发项目组(班)或区域给予更多的关心。
7、活动课结束,亦应整队集合,清点人数,进行讲评,检查安全情况,做到善始善终,使体育活动始终置于老师有组织、有领导的情况下有序进行。
8、对违犯安全要求、纪律的学生要进行必要的纪律处理和行为约束。上活动课时,可在教师可控制范围内要求其进行安全训练或反省,或交给班主任处理。不得将学生逐出控制区之外或让其回班。
(四)体育训练安全要求
1、体育教练员是体育训练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并且掌握体育运动有关的安全知识,经常对学生进行有关的安全教育,具备事故处置能力。
2、运动队训练须按教练员要求进行。
3、要遵循规律逐步加大运动量和体能训练要求。
4、体育运动队学生除遵守有关规则外,必须遵守校规、校纪,如有违反,严肃处理。
5、对违犯安全要求、纪律的学生要进行必要的纪律处理和行为约束。训练时,可在教师可控制范围内要求其进行安全训练或反省,或交给班主任处理。不得将学生逐出控制区之外或让其回班。
6、节假日进行运动队训练,要经学部同意后报总校批准。坚决禁止私自组织学生训练,出现不安全事故,后果自负。
(五)体育比赛安全要求
1、参加比赛活动的领导和班主任要向师生进行赛前的安全教育工作,使大家保持思想上认识,行动上重视。
2、成立组委会,制订体育比赛实施意见,根据学生男女性别和不同年龄段,确定体育比赛项目,编排体育比赛程序册,做到科学合理。
3、严密组织,每个竞赛项目均应根据参赛人数的多少,安排体育老师和部分学生担任裁判员和服务员,诸如运动员检录、带队出入场、发令、计时、记成绩、记名次等,各项裁判纠察工作,责任到人,保障安全。
4、各个项目竞赛在开始前视情况不同,负责该项目的教师应认真仔细检查场地和所使用运动器材,并教育或组织参赛同学做好赛前准备活动,增加安全系数。
5、各个竞赛区彼此间应保持一定的隔离区域,不相互交叉,并限定参赛运动员活动范围,不得擅自闯入其他项目竞赛区。
6、让学生按班、按年级入座观看,未经教师许可,不得进入赛区;同时组织一定数量的学生干部担任体育比赛纠察,负责维持各区域竞赛秩序,做好参观区与竞赛区、竞赛区与竞赛区之间的隔离工作。
7、体育比赛现场应设救护站,备好急救药品和器材,校医坚守始终,有条件的备好校车,随时应急,不得延误。
二、体育器材、设备的安全要求
1、场地、器材设备要符合体育运动的安全标准要求。
2、体育教研组长要对器材、设备经常进行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报修、更换。
3、教学用器材必须课前领出,课后归还,并实行登记制,人为损坏、丢失器材要赔偿。
4、课外活动学生借器材必须持有有效证件登记,按时借,准时还,如丢失或损坏要负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