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有下列行为的处于罚款1000元予以开除
1、第二次违反领队或队员未购买保险规定的;
2、活动中发现不可预知风险告知队员,对风险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队员造成人身伤害的(采取有效措施并将风险告知队员造成伤害的除外);
3、虚报费用、瞒报收入的;
4、领队私下带队、转卖队员的;
5、调查确认领队违反俱乐部制度达到开除标准的;
第二条、奖励
一、活动中表现优异的领队公司予以精神和物质奖励;
二、年终俱乐部会对表现优异的领队予以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三条、申诉
一、处罚和奖励需认真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后由俱乐部负责人通过会议形式做出。
二、领队对处罚有不服的可向公司负责人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做出,公司将成立申诉调查小组对是将进行再次调查。申诉调查人员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对调查事件做出详细说明。
三、申诉是被处罚人员的基本权利,不得对申诉人采取打击报复。
四、不接受处罚的俱乐部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章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二条本制度由俱乐部负责人会议通过,未尽事宜,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