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有干扰和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9.忽视个体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使用或未能正确使用。
10.不安全装束。
11.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接触和处理错误等。
物的不安全状态
主要有4类,也是造成生产安全事故中物的主要直接原因。
1.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
2.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3.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缺乏或有缺陷。
4.生产(施工)场地作业环境不良。
管理上的缺陷
主要有7类,也是造成生产安全事故中管理上的主要间接原因。
1.技术和设计上缺陷。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够。
3.劳动组织不合理。
4.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
5.没有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或者不健全。
6.没有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或者不健全。
7.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经费不落实。
02危险和有害因素如何辨识?
危险因素,是指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害的因素。
有害因素,是指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物造成慢性损害的因素。
通常情况下,二者并不加以区分而统称为危险、有害因素。
危险、有害因素分类
对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类是进行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和辨识的基础。
危险、有害因素的分类方法有许多种,主要有以下两种方法:
1.按导致事故和职业危害的直接原因进行分类
根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的规定,将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分为如下6类(共36种):
(1)物理性危险、有害因素(15种)
1)设备、设施缺陷:强度不够、刚度不够、稳定性差、密封不良、应力集中、外形缺陷、外露运动件、制动器缺陷、设备设施其它缺陷。
2)防护缺陷:无防护、防护装置和设施缺陷、防护不当、支撑不当、防护距离不够、其它防护缺陷。
3)带电部位裸露、漏电、雷电、静电、电火花、其它电危害。
4)噪声:机械性噪声、电磁性噪声、流体动力性噪声、其它噪声。
5)振动:机械性振动、电磁性振动、流体动力性振动、其它振动。
6)电磁辐射:X射线、γ射线、α粒子、β粒子、质子、中子、高能电子束等电离辐射;紫外线、激光、射频辐射、超高压电场非电离辐射。
7)运动物:固体抛射物、液体飞溅物、反弹物、岩土滑动、料堆垛滑动、气流卷动、冲击地压、其它运动物危害。
8)明火
9)能造成灼伤的高温物质:高温气体、高温固体、高温液体、其它高温物质。
10)能造成冻伤的低温物质:低温气体、低温固体、低温液体、其它低温物质。
11)粉尘与气溶胶:不包括爆炸性、有毒性粉尘与气溶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