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员者;
6、来访人员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者。
(五)严禁进厂的公司员工
1、携带违禁物品者;
2、衣帽不整,上班穿拖鞋、短裤、背心者;
3、未经主管核准擅自带客参观者。
(六)严禁出厂人员、车辆及物品
1、人与车辆出厂时拒绝检查者;
2、货物出厂无放行条或所装货物与放行条不符合者;
3、外来人员虽有《货物放行条》,但未经负责人签核者;
4、员工上班外出,无《公司上班时间员工外出准行条》、《请假单》者;
5、员工出厂,携带物品,《货物放行条》上无负责人签核者;
6、员工携带物品有《货物放行条》,但物单不符者。
(七)检查时应注意的事项
1、不可触及人身;
2、主要是检查有无公司产品、物料半成品或工作用具等公司财物为主;
3、检查时要谦和有礼,避免引起被检查人的误会与反感,必要时婉言说明,并请谅解;
4、严禁有公报私仇、故意刁难等不妥行为。
五、突发事件的处理
1、遇火灾、水灾、台见等自然灾害时要积极救护,情节严重应迅速向有关部门和主管汇报,如遇台见警报,保安人员应时刻准备着;
2、遇打劫、偷盗等危害厂区安全的行为,值班保安应迅速与保安队长及其它保安联系,并立即打当地派出所电话报警,处理完毕后,应将事情经过详细记录在保安日志上,严重事件应当保护好现场;
3、员工之间发生纠纷或有不轨行为时,保安人员应及时劝阻,并制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本厂员工与外厂员工发生争吵、斗殴等行为时,应协助调解,并及时报告保安队长处理;
4、员工发生急病或工伤时,应立即通知保安队长和管理部,以便迅速安排厂车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六、工作交接
(一)值班状况交接
1、接时交接班,详细了解上一班次值情况;
2、查看保安值班日志,检查需交接的公文、信件和证件;
3、检查来访人员情况;
4、上级规定或寄存物品的转交。
(二)警具、警械的交接
1、交接班时,仔细检查对讲机、警棍和充电器、手电筒的使用状态;
2、接班后,警具、警械应随身携带,不得交于无关人员玩耍;
3、接班时警具如有人为损坏(因公损伤除外),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4、所有交接物品,应在当面交接时清点,检查清楚,并详细记录于保安值班日志上,以保证遇紧急情况时能投入正常使用,否则,由接班保安负责。
七、查勤及巡逻
1、队长对保安岗哨及人员要坚持不定时查岗查夜,及时纠正保安人员的不规范行为;
2、查岗查夜的时间由队长自行安排,晚上不得少于2次;
3、在查看时发现有违纪行为,应及时记录,作为考核的依据;
4、每日查勤情况应详细记录于查勤日报告上,次日交管理部审查;
5、查勤项目主要包括:保安仪容仪表;当班保安日志;物件签收事宜,人、车、物出厂稽查;异常事件的处理;保安巡逻的内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