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教师与家长之间手递手的发放宣传资料,选择商场或超市门口等人流较大的地方发放资料,并与家长面对面交流。
5. 进行亲子活动,根据季节组织不同的活动,开设亲子班。
6. 利用夹报、书刊等方式进行宣传,选择可用的报亭进行夹报宣传。
7. 刊登广告,选择合适的媒体进行广告刊登,同时在路边、小区等地放置宣传广告。
8. 网络宣传,完善幼儿园的网站,与其他网站进行链接,选择网络广告进行宣传。
9. 利用节假日进行幼儿演出和外出活动,组织幼儿参加节日演出活动,并进行宣传活动。
通过以上措施,我们将全面宣传我们的幼儿园,吸引更多家长选择我们的园所。我们将与超市、商场、小区等合作,通过各种活动和宣传手段,让更多家长了解到我们园所的特色和优势。同时,我们还将利用网络和广告媒体进行宣传,提高园所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通过这些招生措施,我们相信会有更多的幼儿和家长选择我们的幼儿园。
培训学校招生广告宣传8
为了进一步发展我校的体育特长教育,激励体育特招生努力训练,积极参加比赛,争取好成绩,为学校争光,我们根据学校的宗旨和实际情况制定了以下规定。
一、招生条件和办法:
1. 年龄在14周岁以下,具有广东省户口或第二代身份证,并在广东省级田径比赛中获得前8名的运动员。
2. 年龄在13周岁以下,具有佛山市户口或第二代身份证,并在佛山市级田径比赛中获得前8名的运动员。
3. 年龄在13周岁以下,具有顺德区户口或第二代身份证,并在顺德区级田径比赛中获得前6名的运动员。
4. 年龄在13周岁以下,具有顺德区户口或第二代身份证,并在勒流街道级田径比赛中获得前3名的运动员。
5. 经过我校体育科组认定具有发展潜力的体育特长生,经过我校招生领导小组审议同意,并经校长批准并签名确认,才能成为我校招收的体育特长生。
二、奖励方法:
1. 奖励以学年为单位计算。
2. 第一学年按照我校电脑派位生的收费标准进行奖励,需要缴纳住宿费,每学期750元。
3. 第二和第三学年奖励如下:
- 参加勒流街道级比赛,每分奖励100元,获得体育道德风尚运动员奖励200元。
- 参加顺德区级比赛,每分奖励200元,获得体育道德风尚运动员奖励400元。
- 参加佛山市级比赛,每分奖励300元,获得体育道德风尚运动员奖励600元。
- 参加各类田径比赛,破学校纪录奖励每项300元,破勒流街道纪录奖励每项600元,破顺德区纪录奖励每项900元,破佛山市纪录奖励每项1500元,以此类推。
- 代表学校参加勒流街道级比赛奖励300元,代表勒流参加顺德区级比赛奖励600元,代表顺德参加佛山市级比赛奖励900元,以此类推。
- 达到国家三级运动员标准或顺德区体育局、教育局运动员注册标准,并获得注册资格证的每生每年奖励8000元。
- 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或佛山市体育局、教育局运动员注册标准,并获得注册资格证的每生每年奖励10000元。
- 参加各类田径比赛获得的奖金总额以当年每名民办学生的费用为限,奖金折充为在我校的就读费用,不以现金支付。
- 如果在第二和第三学年的体育训练和比赛中不能获得上述奖励金额,则按照奖励方法的第二条进行奖励,但必须完成体育特招生的权利和义务。
三、体育特招生的权利和义务:
1. 被我校录取的体育特招生在学校期间享受与其他学生相同的学习待遇。在需要进行体育训练和比赛时,必须发挥自己的特长,起到带头示范的作用,推动学校体育特色的发展。
2. 进入我校就读的体育特招生在三年学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如果违反学校规定,根据违反程度轻重,需要按比例补交费用。
3. 体育特招生在学校三年学习期间,每学期迟到超过3次、早退超过3次或无故缺席超过2次;不完成教师布置的训练任务或达不到训练要求的,根据违反程度轻重,需要按比例补交费用。
4. 如果不按照学校规定参加各类田径比赛,则取消体育特招生待遇,需要补交原来免除的费用。
四、自__年1月1日起,招收的体育特招生都适用本规定。非体育特招生的奖励不适用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