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抗菌药物处方的管理
抗菌药制剂分为三类,即:(1)处方不受限制的药物(所括多数疗效肯定、使用安全、无严重毒性、价格相对较低的药物),如青霉素。
(2)处方有一定限制的药物,某些药物应用时较易引起耐药菌产生,或价格昂贵,或毒性较大者,可对处方采取不同的限制措施。例如规定一张处方的限量或限用与某些适应症,或限定须由某些医师处方等。
(3)排除类药物,指某些仅限用于特殊情况或与现用药物相比无任何优点者,所有新药都应自动进入此类,除非经药事委员会确定其在治疗中的地位后可考虑使用。
实行上述分类管理的目的在于促使医师在处方前充分考虑用药的依据和合理性。
4、抗菌药物调查与质控:
(1)每季度由“专家咨询组”对全院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综合评估,按照管理条例考核的指标及扣分标准,加以评分,并与奖金挂钩。
(2)争取每年进行一次全院抗菌药物使用流行病学调查。
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5
一、分级原则:
(一)“非限制使用”药物(即首选药物,一线用药):疗效好,副作用小,价格低廉的抗菌药物,临床各级医师可根据需要选用。
(二)“限制使用”药物(即次选药物,二线用药):疗效好,但价格昂贵或毒副作用大的药物,使用需要说明理由,并经主治及以上医师同意并签字方可使用。
(三)“特殊使用”药物(即三线用药):疗效好,价格昂贵,针对特殊耐药菌或新上市抗菌药其疗效或安全性导临床资料尚少,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的药物,使用应有严格的指证或确凿依据,需经药物治疗委员会或科主任同意,其处方须主治医师签字方可使用。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
(一)总体原则:严格使用指针,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二)具体使用方法:
1、一线抗菌药物所有医师均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选用;
2、二线抗菌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3、三线药物使用必须严格掌握指针,需经过药物治疗委员会同意由主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4、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二级以上药物:①重症感染患者,包括重症细菌感染,对一线药敏或耐药者,脏器穿孔患者。②免疫功能低下患者并发感染。
三、处罚办法措施:对违规滥用抗菌药物的医师科室将给予批评、警告,情况严重者,将交由医院相关职能科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