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班级团体总得分排名进行奖励,个人项目前三名获奖。
如果总得分相同,则获得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
设立“体育道德风尚奖”(每年级一个),由评选小组根据各班在运动会上的表现评定。
获得单项前六名的个人将获得奖励。
十一、报名要求:
按照报名表上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
十二、裁判要求:
裁判员需要佩戴好工作牌,在比赛前到达比赛场地,遇到技术问题时应向裁判长寻求解决。
十三、裁判员工作职责说明:
全面统筹协调:
副总裁判长负责开闭幕式和赛事的指挥,监督赛事的正常进行,负责裁判员培训。
趣味裁判长负责组织趣味项目的比赛和裁判员的工作,协调各项目裁判员的工作和职责,监督比赛过程。
径赛项目裁判员负责组织计时项目的进行,终点计时裁判记录成绩。
迎面接力裁判员负责在起点处发令和记时,监督比赛有无犯规现象,记录成绩。
双人背球跑裁判员负责在起点处发令和记时,监督比赛有无犯规现象,记录成绩。
五人六足裁判员负责在起点处发令和记时,监督比赛有无犯规现象,记录成绩。
100m迎面接力跑裁判员负责在起点处发令和记时,监督比赛有无犯规现象,记录成绩。
袋鼠跳裁判员负责在起点处发令和记时,监督比赛有无犯规现象,记录成绩。
拔河裁判员负责发令,左侧绳裁判员清点人数,防止其他人干扰比赛,左侧绳裁判员组织班级比赛。
十四、运动会安全事项:
1.各代表队应加强对师生员工的管理和教育,精心组织好本班人员观看比赛和参加比赛。
2.师生员工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听从执勤人员的指挥,自觉维护赛场秩序。
3.非参赛人员严禁进入比赛区。
4.参赛运动员应冷静对待输赢,自觉服从裁判,尊重裁判,遵守竞赛规则。
5.严禁向运动场投掷饮料瓶、杂物。观众和运动员之间严禁相互谩骂、攻击和不文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