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医院应急预案管理制度精选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院应急预案管理制度1
一、预案管理制度
1.按照本地政府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要求,根据医疗机构职责任务,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卫生应急预案,主要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四类。
2.卫生应急预案种类和内容满足我院实际工作需要,尤其需明确突发事件各阶段的卫生应急工作流程,应包括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组织体系及职责、信息监测和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附则等要素。
3.预案以文件形式正式发布,定期通过桌面推演、专题培训、综合演练等途径使相关人员全面掌握。
4.预案定期进行分析评价,及时更新完善,至少每厂2年修订1次,做好修订记录,实现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
5.协助市政府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修订的预案,应全面考虑辖区内各类突发事件监测资料和各类卫生应急资源储备现状。由于医疗机构职责发生变化或其他原因影响其履行预案规定的职责任务时,应及时提出预案更新意见及建议
二、应急响应与终止制度
1.对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和对应急响应工作进行评估。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根据事件发展情况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对事件可能的发生趋势进行预测,并提出后续应急响应工作建议。同时,应急响应启动后应尽早安排对应急响应工作的评估。在宣布应急响应终止后规定时间内,需召开事后评估会议,对本单位在突发事件应对过程中应急管理情况和技术措施开展情况进行系统回顾和评估,提出改进工作计划。在后续工作中按照改进计划的要求落实,不断提高卫生应急能力。
2.启动应急响应后,定期召开各部门例会,通报突发事件进展情况和采取措施落实情况,研讨安排后续应急响应工作。
3.在启动应急响应的同时,根据应急响应工作机制有关要求,任命应急指挥负责人。后续可根据突发事件变化情况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对应急响应管理框架进行适当调整,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工作制度进行及时调整。
5.突发事件现场医疗救治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经本级人民政府或同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批准,或经同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医疗卫生应急领导小组可宣布医疗卫生应急响应终止,并将医疗卫生应急响应终止的信息报告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三、应急值守制度
1应急值守实行24小时制,采取总值班管理制度,院办公室统一排班,由行政总值班承担应急值守任务。
6.应急值守的主要内容为接听、接收上级、各科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会机构及群众有关卫生应急的电话、传真,报告的特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7.总值班人员和应急办接到和监测到卫生应急相关信息时,应迅速按总值班分类处理规定报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联系人,相关科室接到和监测到相关的卫生应急信息后,应及时按照各自的职能或职责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8.值守人员接收卫生应急信息时,必须尽可能询问清楚信息来源、事件性质、涉及范围与人数、危害程度、控制措施等内容,登记做到准确全面。
9.卫生应急各分队成员实行24小时待命,保持联系通畅,离开单位时应向科室负责人请假。
10值守人员必须树立高度的责任感,不迟到、不早退,严守工作岗位,严格交接班手续,准确记录交接班时间。因特殊情况不能值守的,应报告院领导负责人后安排人员接替。
四、现场工作制度
1.各科室接到相关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要求后,应立即汇报给本单位值班领导,值班领导分析情况后,按应急响应级别,分别报告给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视情决定启动响应范围。
2.本单位各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根据应急响应要求,调度相应资源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并根据情况变化调整响应范围和级别。
3.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与协调,明确职责,责任到人,从制度和技术两个方面保障卫生应急指挥协调,确保卫生应急指挥协调工作畅通有序。
4.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全过程中,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应及时报告事件进展情况,随时接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卫生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接受专家组关于现场医疗救援的指导,加强与其他部门和机构的信息交流与沟通,实现资源最优配置。
5.根据突发事件类型,携带相应的防护装备,做好个人防护。
6.任何部门和医务人员在未得到应急领导小组授权时,不得向新闻部门通报突发事件现场的任何信息。
五、信息报送制度
1.注重报告时效
信息报告工作要把握重点,特别注重报告时效。对于涉及10人及以上人员伤亡的事件,应报告总值班及分管领导上班事件报应急办、医务科及分管领导,应急办或医务科在接到报告或在收治伤员并初步确认后,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基本情况,并及时续报。
2.规范报告内容
信息报告应做到要素齐全、内容规范,简明扼要。信息应统一出口,统计口径应一致,可根据工作需要采用多种报告形式,涉及到敏感内容的,应通过机要途径报告。
六、队伍管理制度。
1.根据我院制定的预案及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部署要求,基于辖区内重点关注和防范的突发事件类型和发生频率,结合人力资源情况,系统分析评估医院医学救援队建设需求。
2.将部分卫生应急管理人员、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技术保障人员选拔至医学救援队,并根据各类突发事件任务需要增配相应专业和数量的人员,根据事件性质,动态调整。
3.按照“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分级负责、协调运转”的原贝II,组建人员数量和专业比例适当的卫生应急队伍。队员应具备现场应急指挥与决策、应急管理和协调、监测预警与风险评估、现场检伤分类和应急处置、伤员分流转送、后勤保障等技能。
4.严格依据政治素养、职称学历、业务能力、身体素质、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队员遴选,接受过卫生应急培训或参加过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工作者优先考虑。
5.将参加卫生应急一线人员纳入高危职业人群管理,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在重大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中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伤抚恤或工伤保险等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保障。
6.队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当联系方式变更时,应及时告知。
七、物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