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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防欺凌强制报告制度合集6篇
大小:467.45KB 4页 发布时间: 2023-10-24 10:28:35 10.26k 9.15k

本细则旨在明确学校强制报告制度的目的、范围、责任人、流程、保密措施、监督与考核、奖惩机制和总结与改进等方面的具体实施要求,确保学校及时发现并处理涉及学生安全、健康等问题的信息,保障学生权益和安全。

二、报告范围

1.涉及学生安全、健康等方面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意外伤害、性侵、欺凌、非法拘禁、失踪、涉及毒品及危险品等行为。

2.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重大事件,如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

3.学生在校期间因病或非因病死亡事件。

4.其他可能影响学生安全、健康等问题的信息。

三、报告责任人

1.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均为报告责任人,应积极履行报告义务。

2.教职员工在发现学生存在上述问题时,应立即向学校报告。

3.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四、报告流程

1.教职员工在发现学生存在需要报告的问题时,应立即向学校领导或指定负责人员报告。

2.学校领导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问题进行核实和处理,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学校领导在处理问题过程中,应遵循先处理后报告的原则,确保学生安全和权益得到保障。

4.在处理问题过程中,如需其他部门协助,应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五、报告的保密措施

1.学校应建立健全保密制度,确保涉及学生安全、健康等问题的信息不被泄露。

2.学校在处理问题过程中,应对涉及保密的信息进行严格控制,避免泄露。

3.学校在对外发布信息时,应遵循先审查后发布的原则,确保涉及保密的信息不被泄露。

4.对于违反保密规定的教职员工,学校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报告的监督与考核

1.学校应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对教职员工的报告行为进行监督和考核。

2.学校应定期对教职员工的报告行为进行评估和反馈,鼓励先进个人和集体,同时对未履行报告义务的教职员工进行处理。

3.学校应积极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和考核,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4.在监督与考核过程中,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考核结果真实有效。

七、报告的奖惩机制

1.学校应对积极履行报告义务的教职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鼓励其继续发挥先进模范作用。

2.对于未履行报告义务或隐瞒不报的教职员工,学校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对于因报告不及时或处理不当导致事态恶化的责任人,学校应进行严肃问责处理。

4.学校应建立健全奖惩机制,通过奖励与惩罚相结合的方式,激发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八、报告的总结与改进

1.学校应对强制报告制度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找出问题症结所在并提出改进措施以不断优化完善本细则九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解释并制定补充规定。

中小学防欺凌强制报告制度3

为切实做好我校校园欺凌治理工作,坚决杜绝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的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事件,确保我校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为及时掌握我镇教育系统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进展和工作情况,建立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情况信息报告制度如下:

一、设置并公布校园欺凌专项治理举报电话号码

二、层层上报情况

要及时了解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情况,按要求将情况信息报教育局、派出所。

三、认真组织专项治理

学校要扎实抓好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做好自查和防范工作。随时接受镇政府和教育局对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查。

(1)学校上报程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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