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源性疾病突发事件预案3
为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目的
通过对个案病例信息的采集、汇总分析和对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监测的归因分析,了解重要食源性疾病的发病及流行趋势,及时发现食源性疾病聚集性病例和暴发线索,掌握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的高危食品和危险因素,为食源性疾病的预防控制和保障食品安全提供依据。
二、监测内容
(一)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收集、汇总和分析医疗机构报告的食品引起的感染性和中毒性食源性疾病病例或异常病例信息,加强对食品引起的异常病例的信息收集、汇总和分析。
(二)食源性疾病事件监测。对所有参与流行病学调查的食源性疾病事件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
(三)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县人民医院作为哨点医院对沙门氏菌、副溶血性弧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志贺氏菌、小肠结肠炎耶尔森氏菌、诺如病毒等食源性感染病例进行主动监测和调查。
三、哨点医院
(一)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医疗机构。我县所有开展食源性疾病诊疗的医疗机构,包括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计中心、乡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哨点医院。哨点医院为县人民医院。
四、监测任务
我县所有开展食源性疾病诊疗的医疗机构负责食源性疾病个案信息采集。县人民医院作为哨点医院除负责食源性疾病个案信息采集外,每月(平均)至少采集10份便样标本并进行实验室检测,同时,每月的第一周对上个月腹泻病人的就诊人数、标本采集数量、阳性标本数量及检出菌株等信息进行统计。县疾控中心负责食源性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溯源分析,并承担监测工作的组织协调、哨点医院上报数据的审核、便样标本和阳性菌株的送检、信息反馈等。
五、监测结果报告
承担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的医疗机构应当在完成诊断、检验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报送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和标本检测结果。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医疗机构发现其接收的病人属于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向县食品安全相关监管部门和卫生健康局报告,并做好记录,县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确认为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通过食源性疾病事件监测系统报告。
县疾控中心汇总、分析医疗机构报送的监测结果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向卫生健康局报告。卫生健康局将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县食品安全相关监管部门,并适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及市级卫生健康委员会。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将调查处置情况通报县卫生健康局。
六、工作要求
(一)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表明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卫生健康局,卫生健康局通报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并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承担监测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质量管理方案》的要求,建立考核机制,对监测技术机构进行培训,提高工作质量和有效性。对监测技术机构进行不少于1次的督导检查。组织对辖区医疗机构进行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的培训和督导检查。
(三)县疾控中心应及时审核食源性疾病病例的审核及疾病暴发现场的流行病学调查、上报数据等工作。将上半年、全年对辖区内上报数据和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向卫生健康局提交分析报告。
食源性疾病突发事件预案4
为了保证我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根据相关规定,以便及时、正确、高效地处置可能发生的中毒事件,把中毒事件造成的损害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校食品中毒应急预案。
一、建立食品中毒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食品中毒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对卖点食品卫生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进行考核。统一指挥食品中毒事件处理工作,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求援,控制事态发展,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教育:
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画和实物标本等各种形式,宣传普及有关的食品卫生知识,减少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三、食品中毒的预防措施:
1、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并认真落实到位。
2、进一步加强食堂卫生管理。严把索证关、验收关、消毒关。加强索证管理,凡大宗物品,必须索证,加强环节管理,注重提高环节管理质量;加强餐具管理,严格清洗消毒程序。
3、对卖点工作人员开展经常性的教育。重点进行食品卫生法制教育培训,提高卖点工作人员卫生意识和法制意识,做到持证上岗。
4、重视卖点的环境卫生和卖点工作人员的个人卫生,并定期对卖点工作人员进行体检,发现有不适合从事食品工作的人员,应及时调离卖点。
5、控制细菌的污染,按照食品分类低温贮藏的卫生要求贮藏食品,防止食品腐烂变质。
四、食品中毒的应急处理:
对食物中毒人员,症状属轻微的,应及时就地联系乡卫生院医生对发病人员进行应急的对症救治,做好病症记录并完好保存病人的吐泻物。中毒严重者,应及时转到就近的医院,并携带详细的病案记录,校办公室应及时调配车辆,以最短的时间送至医院救治,必要时传呼120将患者紧急送医院救治。
五、协调调查,采取相应措施:
中毒事件发生后,学校主动、及时向中毒人员了解就餐人数、所食食品、发病人数出现的症状,现场检查就餐场所的卫生状况,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办理情况,分析中毒原因及可能造成中毒的食品,封存现场及可疑食品,追查食品及原料的来源,追缴售出的可疑食品,对病人的呕吐物及可疑食品进行取样,送上级疫检部门检验。
六、食品中毒事件的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