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账实相符。
三、现金管理制度
1、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账》簿,出纳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账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
3、库存现金超过3000元时必须存入银行。
4、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业务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5、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
6、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账》簿,出纳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账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每工作日结束后。
3、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缴款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由经办人、部门经理、财务主管(经理)、总经理(计划外部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
5、所开出支票必须填写收款单位名称。
6、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五、印鉴的保管
1、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2、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印鉴分别由财务经理和出纳负责保管。
六、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编制“出纳报告表”,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报告,并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进行定期对账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2、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账的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账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
3、其他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
公司财务制度包括哪些内容10
财务工作是一个重要的管理职能,它涉及到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预算编制等方面。为了规范财务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需要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财务管理。
在街道所属的行政、事业单位以及非税收入的管理方面,我们需要加强和规范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对于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单位,要依法建立账簿,进行独立核算。对于没有独立核算条件的单位,我们将实行单据报账制度,作为“报销单位”管理。
我们要遵守国家财经纪律,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同时,要加强对所辖单位和部门的财务收支状况的监督,强化会计核算和监督职能。
在预算编制方面,我们要协助所辖单位和部门制定收支预算,分期编报,并汇总预算执行情况。同时,我们要分析资金运营状况,提出改善建议。
按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我们要处理会计账务,记载要及时、清晰、准确。账证要相符,账账要相符,账表要相符,账实要相符。
我们要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及所附资料,如果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按规定处理,以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
我们要及时出具符合规定的财务会计报告,并报送有关部门和单位。我们要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按照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我们要整理和保管各种会计资料。
我们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提供优质服务。同时,我们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