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灾情、险情统计、报告
8.1灾情、险情统计
8.1.1组织各燃气企业做好灾情以及因台风、洪涝引发的重大险情、灾情等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的统计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全局台风、洪涝灾害的全面灾情、险情信息。
8.1.2处办公室应及时收集、核实、汇总全局台风、洪涝灾害及因台风、洪涝引发的重大险情、灾情等其他重大突发事件。
8.2灾情险情报告
8.2.1灾害发生后,处办公室应及时将台风、洪涝灾情首次统计上报局防汛办,随后每天按规定时间统计上报灾情变化情况,最后灾情情况应在灾害结束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内核实上报。燃气企业因台风、洪涝引发重大险情、灾情后,企业负责人除按有关事故规定报警(119、110、120)外,应当于1小时内向我处报告。
8.2.2确认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立即按有关预案进行处置,并根据相关规定要求把所掌握的情况报告局防汛办。
(1)确认因灾死亡或失踪人口后应在第一时间上报。
(2)确认因台风、洪水引发的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的险情、灾情等其他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上报。
(3)根据重大灾情、险情等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的发展及处置情况进行续报,每隔2小时应不少于1次的续报,遇紧急特殊情况时,应随时上报具体情况,直至灾情、险情排除或结束。
(4)重大险情、灾情报告内容:因灾死亡或失踪人口报告内容应包括原因分析、死亡或失踪人口的基本情况等;重大险情报告内容应包括险情发生地的基本情况、险情态势及抢险情况等;重大灾情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抗灾救灾部署和行动情况等。
9保障措施
9.1值班与通讯联络
接到局防汛办防台风、暴雨、洪涝指令后,立即组织安排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值班电话、值班领导、值班人员手机24小时开通,保持通信畅通。
9.2物资保障
建立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器材储备和管理制度,加强对物资器材的储备和动态管理,保持各类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器材得到及时的补充和更新。
10附则
10.1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防台风、暴雨、洪涝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擅离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漳州市燃气管理处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本预案。
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3
一、锅炉介绍
1、后勤主任为组长、锅炉房各技术骨干为成员的应急处理小组。
2、各锅炉房配备应急灯及应急配件及工具。
3、健全以安全为主体的消防保障体系,配备合格的消防器材,确保消防器材安全可靠。
4、做好日常锅炉的维修保养,确保锅炉的完好性,保证锅炉安全运行。
5、定期对锅炉、压力表、燃气安全报警装置进行检查、检验,做到安全可靠。
6、定期对锅炉安全装置进行手动试验,确保安全装置灵敏可靠。
7、定期检查消防安全通道,保证安全畅通及人员疏散。
8、对司炉工进行故障应急处理培训,确保故障处理程序合法。
9、保持通讯畅通,建立锅炉房主管故障逐级汇报制度,紧急情况下可越级直接汇报。
10、各锅炉房必须在每年供暖开始前和供暖运行期间各演练一次。
11、在演练之前必须按规定填写任务计划书进行策划,经最高管理者批准后方可实施。
具体实施方案
二、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学校成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由校长及各科室等部门的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管理人员组成。
2、应急组织机构由消防灭火组、抢险抢修组、物资供应组、交通运输组、警戒疏散组、医疗救护组、通讯联络协调组等7个小组组成。
3、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组织本单位预案的制定、修订;组建应急救援队伍,组织预案的`实施和演练;检查督促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事故状态下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救援。
4、应急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