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条例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财务方面的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8
学校财务内控制度是根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学校内部财务工作的行为规范。这些规定是为了统一要求、协调行动和建立健全的网络,以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的顺利开展。
首先是预算管理。学校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编制年度预算计划,将全部收入纳入预算,并根据收入情况统筹安排各项支出。预算外的资金必须全部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学校必须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计划,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超预算增加支出。对于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的,必须逐级上报。
其次是收入管理。收入是指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拨款、预算外收入、事业及经营服务性收入及其他各项收入。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筹措教育经费。任何部门不得缓交、截留或擅自支出应交款项,更不得隐匿不报。学校的一切收费行为必须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所有收入都要开列合法的收据,禁止一切乱收费。所有收入都要入账,并及时存入学校开设的银行账户。
再次是支出管理。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学校必须根据支出预算,体现勤俭办校的原则。严禁滥发奖金、补贴、津贴和实物。根据支出计划,学校要建立申购制度,并按金额额度分级审批。所有支出凭证必须由经手人、验收人和分管领导签字方可入账。同时,要注重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做到内容完整,凭证合法,手续齐全。
资产管理方面,学校要进行现金管理、银行存款管理、财产物资管理和票据领用管理。所有现金收入必须及时存入银行,财务人员存放的备用金要进行限额管理,超过限额的应及时存入银行。财务人员每日要按时记好现金日记账。学校要严格遵守银行存款的管理制度,按规定开设银行账户,并自觉接受银行的监督,不得出借银行账户。财产物资必须按照规定的申购、验收、领用、保管、登记、使用、维修和处置等制度进行管理。各种票据必须由会计人员向有关部门领取,并按票据种类分门登记造册。
此外,还有经费报销制度、申购验收制度、报废报损制度和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等。这些制度都是为了规范学校财务工作,保障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同时,学校财务人员要严格遵守这些制度,做到规范操作,做好账务记录和资料归档。只有这样,学校的财务工作才能有序进行,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提供有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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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我校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建立健全的内部财务约束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我们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重要货币资金支付团体决策和审批制度。
首先,我们遵循以下基本原则来进行学校财务管理: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和资金供给之间的关系;平衡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维护国家、团体和个人的利益。
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包括:合理编制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真实反映学校的财务状况,并监督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学校采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校长负责学校的财务工作,并设立财务主管协助校长全面领导财务工作,并设立二级财务负责人和财务人员等经济职责。
我们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其他相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和管理要求,制定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和校内经济政策。
根据学校各项事业发展计划,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编制综合财务收支预算和决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
为了监督全校经济活动,我们建立了会计工作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我们依法组织学校收入,积极为学校事业发展组织资金,并统筹安排调度各项经费,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我们认真开展会计核算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地确认、归集、记录和反映学校财务收支活动中的会计信息,并编制和报送会计报表。
为了帮助领导科学决策,我们对经济活动进行分析和预测,并定期向校长办公会议汇报财务工作情况,为领导提供参考依据。
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事权与财权统一的原则,我们将财务职责分为校长、财务主管、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会计人员等经济职责。各级负责人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确保在财经工作中履行职责义务。
学校的财经工作由校长统一领导,重大经济项目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落实。对于学校制定的规定或领导团体讨论决定的经济事项,实行财务主管校长的审批,同时校长要加签。
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要求,对于重要的货币资金支付业务,我们实行团体决策和审批制度。未经团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都没有权力决定转移货币资金,并建立追责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用资金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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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店面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东莞和能食品有限公司。店面的财务行为,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并接受总经办检查和监督。店面应当建立健全财务核算体系,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提高经济效益,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
一、资金审批制度
所有款项的支付,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如果主管领导不在店内,应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支出单上补签意见。往来款项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门店主管领导批准。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门店主管领导批准。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门店主管领导批准。
二、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门店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三、差旅费开支制度
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照规定执行。
四、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制度
车辆维修保养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应指定维修点,维修费用一般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结算。车辆的易损备品备件由办公室统一安排采购,需用时应办理领用手续,并由办公室建账予以核销使用。汽油票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设账登记使用。
五、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管理制度
办公用具由办公室统一采购、管理。办公室设立账册登记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使用情况。办公室财产台账为财务部附设账册。
六、行政费用报销制度
行政费用现金支出范围为: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差旅费,向个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及不够支票起点100元的零星开支。员工报销行政费用应填写报销单,由经办人员填写,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送财务部审核,并按照规定进行审批支付。凡未具备报销条件(如没有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现金者必须填写借款单。支票领用单、借款单必须由经办人填写,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由财务部直接支付。其他有关费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店面规定为准。
七、收银管理
熟悉运用各种票据的正确使用方法并按规定认真填写开具有关票证,妥善保管好各种票据,不得遗失缺损。熟练收银业务,提高工作效率,认真核算、核对每一笔营业款项。领班收银,出现收到假币的,由领班承担。对当日收取的营业现金应在当日下班前上缴,并做好收讫记录。
八、财务现金管理
任何项目的货币资金支出,必须做到收入有凭证,所有收入凭证上必须有收缴人与收款人签章。原单据底单对不上的不予对账。任何项目的货币资金支出,均必须取得原始凭证,否则不予支付。任何项目的货币资金支出,100元以内,需经过店长审核签字后,方可支付。100元以上,必须经过经理审核签章后,方可支付。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借口挪用款项。一经发现有挪用公款行为,立即做开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