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资金支付都必须有完整的审批手续。
1、采购生产物资的现金支出必须凭采购单、入库单和购物发票经过审批、财务部审核和董事长签字才能支付。
2、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借款人的直属领导签字、财务部经理审核和公司分管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借支。借款金额超过一定数额,需要经董事长批准。如果超过还款期限,将转为应收款,在借款人的当月工资中扣除。如果当月工资不足以扣还借款,将在下月工资中继续扣除,直至全部借款还清。
3、日常零星开支凭费用报销单和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由经手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批、财务部审核和董事长批准后支付。
4、差旅费支付按照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执行。
5、业务招待费开支凭费用报销单、业务招待申请单和发票等,由经办人签字、财务部审核和董事长批准后支付。营销人员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公司销售制度执行。
四、财务部的职责
1、出纳员应建立健全现金账簿,记录每笔现金收付,每日核对账款是否相符,每月核对账账和账实是否相符,做到日清月结。
2、财务经理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出纳员的库存现金进行清查和盘点,如果有长短款,应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
3、不允许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4、不允许代其他单位收付现金。
5、不允许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6、不允许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取现金。
7、不允许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
8、不允许保留账外公款(即小金库)。
9、不允许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款项(即坐支)。
公司现金管理规章制度3
为了更好地管理现金、规范现金的使用、保证现金的流动性和收益性,以及加强对现金的控制,我们根据相关经济法律规定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制定了以下现金管理制度。
一、现金使用范围:
1. 支付职工工资、津贴和奖金。
2. 支付个人劳务报酬。
3. 支付各类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奖金。
4. 支付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其他个人支出。
5. 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用。
6. 小额零星支出(不超过1000元)。
7. 其他需要现金支付的支出,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
除了以上范围内的支付,其他费用应通过银行转账进行结算。如果出纳员需要支付超过现金限额的个人款项,应使用支票支付;如果确实需要全额现金支付,需经财务负责人批准。
二、现金收支事项的规定:
1. 现金管理的“六不准”原则:
- 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替代库存现金。
- 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
- 不准谎报用途套用现金。
- 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取现金。
- 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账户。
- 不准保留帐外公款(即小金库)。
2. 收入的现金应当当天存入开户银行,不得自用。如果一次性交付的金额较大,应由用户直接送交银行存入。
3. 职工因公外出需要借用现金时,需填写“借款单”,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并经主管财务经理批准后方可借用。借款人回单位后应立即报账,不得拖欠。
4. 除现金使用范围内的支付外,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的经济往来应通过转账结算。
5. 出纳员严禁私自动用现金,也不得擅自借给他人。
6. 严禁使用空头支票或远期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