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续实施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加强药品、耗材控制力度。
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所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实行省级集中上网、医院带量采购、政府服务监管的药品采购模式,全部参加省级网上药品集中采购。
合理控制药品耗材费用,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2、完善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终止妊娠药品等特殊药品管理制度,加强特殊药品临床应用合理性监管。
同时,加强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加大临床抗菌药物应用点评力度,将使用频次不规范、超剂量使用纳入医疗质控管理。
(二)加强设备、器械的准入及管理
充分发挥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作用,科学规划、评估、论证,严把设备、器械的准入关。
加强设备采购管理制度建设,修订健全了制度和职责。
按着政府采购目录规定对新购5千元以上的设备必须填写医疗装备购置申请论证表,并归入档案材料,设备档案由设备科专人建立,专人管理,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跟踪。
(三)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做到“四合理”
1、合理检查
2、(1)严格掌握各种检查的指征,遵循先常规后特殊的检查原则,能用常规检查达到目的,尽量不用特殊检查。
3、(2)住院病人检查三大常规,手术病人五大常规加心电图、胸透等,其他各项检查均应有针对性地进行,不应列为常规检查。
4、(3)遵循医疗资源共享原则。
医生要尽可能利用院外同级医院检查结果,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以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
5、(4)确实需要做特殊检查时,应严格审批程序。
下级医生开出的检查单,须由副主任医师及其以上人员或科主任签字认可。
特检结果实行指标控制,纳入科室目标考核。
6、2、合理治疗规定
7、(1)严格执行各种医疗制度,治疗方案的确定应遵循科学、经济、合理的原则,确保医疗安全。
8、(2)特殊治疗方案的制定,必须在广泛讨论的基础上,由副主任医师及其以上人员或科主任确认。
9、(3)因病情需要安置人工器官或使用昂贵医用材料,须由科室主任提出申请,报相关部门审批。
10、3、合理用药规定
11、(1)使用药品严格遵循安全、有效、价廉的原则。
能用国产药的不使用进口药,对疗效相似的一律用低价的、国内生产的药品。
不开与疾病无关的药,更不能用非治疗药充当治疗药。
12、(2)药品构成比不得超过医院规定,每超过1%扣0.1分,纳入质控管理。
13、(3)尽可能使用《xx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药品,切实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
4、合理收费规定
严格按照物价收费标准收费,不得乱收费。
(四)全面实施分级诊疗制度
我院已认真落实了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合理的就医新秩序,从而减轻了患者的疾病费用负担。
1、督促临床医生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院治疗,疑难病、危重病在大医院治疗。
2、明确首诊负责制,努力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诊、上下联动的就医机制,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
(五)推行检查结果互认制度
凡二级及其以上级别医院出具的临床检验、医学影像等检查结果,尚未超出该检查项目周期性变化规律所允许的时间,在不影响正常诊疗活动依据的情况下,我院对其予以认可,避免了重复检查;对以门诊临床检验、心电图、B超、X线、CT、MRI以及各种内窥镜检查等为诊断依据的,入院后如无病情需要不再检查。
加快推进我院医学影像集中诊断、心电集中诊断和病理远程会诊等项目建设,为基层医疗机构提供高水平的检查、诊断服务,提高检查结果互认比率。
(六)严格落实健康扶贫工作
以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为核心,加强扶贫病历点评工作,认真落实十八个核心制度,严格按照诊疗路径和指南开具检查检验项目,选择药物材料,坚持“四合理”诊疗原则严格控制医疗费用,切实减轻患者就医负担,严格执行“三合理”、“三严格”规定。
加强医务人员扶贫思想教育,杜绝过度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