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凡请婚假、产假应校园工作需要提前上班的教师,每提前一天加1分。
(注:要及时办理销假手续,以销假时日为准)(校办考核)
(6)旷工一天扣10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为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三、考核结果与目标管理奖挂钩
1、教师绩效考核每学期统计一次,每年考核计分。考核分前10%的教师为优秀,考核分不满70分的教师为基本合格,其余教师为合格。
2、在《目标管理奖发放办法》中,增设绩效考核系数,凡考核为优秀的,增加系数0.1,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在总系数中扣去0.1系数。
四、说明
1、此《方案》教代会通过后,自20xx-20xx学年第一学期起实施,考核期间为学制年度,即每年7月1日-次年6月30日(资料带给期),统计时间为每学期末,每学年第二学期末计分评定等第。
2、的考核对象为全校任课教师,其中考核结果与目标管理奖挂钩的对象为高级以下普通教师(行政干部与高级职称教师、职员、职工除外)。
3、高级职称及获得区教学新秀称号的骨干教师其绩效考核结果是骨干教师考核的依据之一。
4、本办法解释权属校长室。
小学年度考核实施方案精选2
为适应基础教育改革的要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科学衡量全校教师的工作业绩,促进校园管理和绩效考核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合理化,根据平遥县义务教育校园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性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制定以下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整体体现教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作用,进一步激发教师的生机和活力,最大程度地调动教师工作的用心性。
二、领导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方法及措施
(一)职业道德(15分)
A、考核方法
1、考核实行满分为一百五十分。
a、其中民主测评占五十分。以班级为单位,采取问卷或无记名打分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三个等次。分别记3、2、1分进行统计,其比率为30%、30%、40%。
b、量化考核占一百分。考核成绩由核小组根据教职工日常工作表现,按照量化考核实施细则,对教职工进行打分。
2、实行加减分办法计算。对执行条款好或表现突出得满分或额外奖分,对不贴合条款规定或执行不力不得分或扣分。
3、本考核由专人根据考核细则计算出教师师德得分,交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后向教师公布。考核结果做为教师评优、评先、评职称的依据。
B、考核等级
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140分以上为优秀;110——140分为合格;90——110分为基本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其中,优秀等级最多占本单位教师总人数的15%。
凡有下列状况之一者,考核等级为不合格:
1、擅自脱离岗位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3、在工作日到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组织或者参与有偿家教活动的;
4、向学生或家长索要钱、物、有价证卷的;
5、散布非法言论,或诱导学生参加宗教活动的,封建迷信与邪教活动的;
6、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7、其它违反师德行为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C、考核具体量化细则:
1、爱国守法、依法执教(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