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有课后小结;
(5)有板书设计;
(6)教学目标明确、具体、有针对性。检查教案时,不能与教学进度同步者,一次扣2分。违反其它几条之一者一次扣1分。
2、上课:按时上课,上课前两分钟教师务必在教室门口准备上课,不拖堂,精神饱满。课堂上禁止吸烟或接打电话。用心开展课堂教学模式改革实验,踊跃参加校园、镇举行的优质课竞赛,用心承担校园、镇的观摩课、公开课。旷课一节扣5分,上课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上课吸烟或接打电话扣1分。
3、作业批改:各学科按有效教学常规的要求按质、按量布置作业,要求作业全收全改,批改及时认真,批改符号准确、规范,批改字体大方美观,无缺改、错改现象,不准学生对改。作业不能按人数上缴检查的,缺一人扣0.5分;作业批改符号不准确,发现一例扣0.5分;批改后,学生错题不及时更正的,发现一例扣0.5分。
4、听课与评课:坚持听课制度,并认真评课,要求教师平均每周听课1节(一期20节),并认真做好评议,缺一节扣1分,无评议扣0.5分。
5、教研活动:各教师应按照教导处和教研组的要求按时参加教研活动,无故不参加一次扣2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
6、教学资料上交:学期计划、总结、考试成绩记录及试卷分析、论文、教学反思、课件等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的扣2分。
(三)勤(20分)
1、严格执行签到制度,每一天签到两次,按校园规定按时上下班,及时签到,严禁代签,缺签一次扣2分。
2、请假一节扣1分,事假一天扣5分,半天扣3分,病假一天扣3分,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3、上课期间严禁教师随意离开教室,如有急事务必外出可向值日领导请假,一节内不记考勤,若办公时间查岗不见本人又未请假者视为旷工,半天扣3分,一天扣5分。
(办公时间上午8:10—11:00下午2:00—4:30)
4、校园例会或临时通知会议,迟到一次扣1分,无故缺席者扣5分。
5、校园举行大型群众活动时,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务必在相应班级前后负责纪律、安全,中间早退者扣3分,无故缺席者扣5分,并通报批评。
(四)绩(40分)
包括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等方面。
1、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扎扎实实干好本职工作。2分
2、能做到工作务实、作风扎实、办事快节奏、高效率。2分
3、在期中、期末质量调研及其它抽考中获奖。5分
县级第一名5分第二名4分第三名3分
镇级第一名4分第二名3分第三名2分
片级第一名1.5分第二名1分
4、在本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记1分。
5、本年度在“名师工程”评选活动中,被评为省级学科带头人培训对象、市级名师的记4分;省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市级学科带头人记3分;市级骨干教师记2分;县级骨干教师记1分。
6、本年度在乡镇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及教研部门举行的业务研讨活动中,讲授过观摩课(示范课),并取得较好效果。片级记0.5分,乡镇级记1分,县级记2分,市级记3分,省级记4分,国家级记5分。(同一课题取最高获奖得分,不同课题可累计记分,但最多不超过5分)。
7、本年度在乡镇及其以上教研部门举行的优质课竞赛活动中,获得乡镇级记0.5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分、1.5分、1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3分、2分、1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5分、4分、3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7分、6分、5分。(同一课题取最高获奖得分,不同课题可累计记分,但最多不超过7分)。
8、本年度在县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及教研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活动中,获得县级
一、二、三等奖,分别记1.5分、1分、0.5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5分、2分、1.5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3.5分、3分、2.5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4.5分、4分、3.5分。
9、本年度在CN刊物上公开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每篇记0.5分,最多不超过2分。
10、本年度在县、镇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及教研部门组织的教案评选活动中,获得镇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1.5分、1分、0.5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分、
1.5分、1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5分、2分、1.5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3.5分、3分、2.5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4.5分、4分、3.5分。
11、本年度在县、镇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及教研部门开展的学科竞赛活动中,荣获优秀辅导教师奖,镇级记0.5分,县级记1分,市级记1.5分,省级记2分,国家级记3分。
12、本年度在教师节期间受到县、镇及其以上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联合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镇级记1.5分,县级记3分,市级记4分,省级记5分,国家级记7分;省、市、县学术技术带头人分别记3分、2分、1分。
13、本年度在教育教学工作的某一方面成绩突出,受到县、镇及其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镇级记0.5分,县级记1分,市级记2分,省级记3分,国家级记5分。
14、本年度在县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及教研部门组织的教学(科研)成果评选活动中,获得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分、1.5分、1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3分、2.5分、2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4分、3.5分、3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5分、4.5分、4分。教学(科研)成果奖要有研究报告、获奖证书(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签章),课题组组成人员只记前三名。
15、本年度承担的教育科研项目、教改课题通过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鉴定(要有立项报告、研究报告、鉴定证书),县、市、省、国家级分别记1分、2分、3分、4分。
16、本年度获得乡镇、县、市、省、国家表彰的优秀班主任分别加记1分、2分、3分、4分、6分。
17、本年度在镇组织的大型活动中(除考试外)获得一、二、三等奖,辅导教师镇级分别记3分、2分、1分;片级分别记1.5分、1分、0.5分。
18、本年度在本校组织的大型比赛活动中,获得第一、二名,班主任分别记3分、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