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培训时间为准,年内参加业务培训累计高于72学分及以上记3分,低于72分按学分完成比例记分。
2、教研成果(2分)
在学校及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教学论文(含教学设计、反思、总结、案例等)评比中,获县校级一等奖记0.5分,二等奖0.3分,三等奖0.2分;市级相应级别加0.2分,省级相应级别在市级上加0.3分。在有正式刊号或书号的期刊、书报刊等发表论文或文章记1分。
年度内参与课题研究,省级规划课题主持人记1分,参与者记0.6分;市级课题主持人记0.5分,其他参与人员记0.3分;校级课题记0.2分,其他参与人员记0.1分。省教育学会、教育科研工作者协会课题相当于市级课题。
3、课堂教学能力(3分)
每学年至少上一节校内公开课或示范课记1分。参加教学比武或教学技能竞赛获得县校级一等奖记1分,二等奖加0.8分,三等奖记0.5分;市级相应级别加0.5分,省级相应级别在市级上加0.5分。
4、辅导学生竞赛(2分)
辅导学生参加由学校及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学生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记2分,市级辅导一、二等分别记1.5、1分,各学科省竞赛委员会颁发的奖项按照市级对待,县校级辅导一、二等奖分别记0.5、0.3分。
参加高校自主招生认可的学科知识、能力、作文、演讲等比赛,按比赛评委和阅卷机构所属等级给予计分:县级辅导奖记1分,市级辅导奖记1.5分,省级及以上辅导奖记2分。
(三)教育工作(10分)
1、工作量(4分)。工作量满量记4分,每少1分扣0.1分。
2、班级管理(4分)。班级考核中优秀班级记4分,其他班级记2分。班主任以所担任班级得分记分,科任老师以所教班级得分的平均分记分。
3、家访工作(2分)。每学年家访次数不得少于2次,每少1次扣1分。家访需要有图片资料。
(四)教学常规(20分)
落实市教育局教学工作常规要求,分计划、备课、上课、教学反思、作业布置与批改、课外辅导、测试与评价、教研与培训、实验教学等方面进行考核。
1、课堂教学中教师有迟到、早退、不带教案、玩手机、吸烟、私自调课、不管理学生等违规现象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2、教案、学生作业检查发现一次问题(含无故不参加)扣1分。
3、每期听课达不到规定节次,少一节扣0.5分。
4、按时上交各种教学计划及总结、课外辅导计划及总结、学分表、成绩册、质量分析表,逾期不交者每项扣0.5分。
5、实验教学进实验室动手实验次数未达到规定次数的'每少一次扣1分。
6、抓好学生辅导,认真开展1+4(2位较好学生和2位较差学生)的培优辅潜工作。有年级组明确的对象、有计划、有活动、有总结,少一项扣1分。
(五)教学实绩(30分)
1、文化课教师考核
为适应新形势下高中学校评价制度的改革以及新高考选课走班教学的需要,教学实绩的考核按照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所有年级教学实绩以15分为基本分,且不超过30分权重分。
高一年级参考平均分和及格率两项,各占15分。以初中毕业考试成绩为参考,计算所任教班级的平均分(及格率)与年级平均分(及格率)的比值,再根据学年末考试的班级平均分(及格率)与年级平均分(及格率)的比值进行比较,达到即可分别计13.5分,超过或者低于这个比值,按增减百分比以每一个百分点发动1分计算。如因出现及格率为零的情况,该项分值只计7.5分。
高二年级按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市期末考试成绩考核。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15分,按照单班的各学科合格率x15计分。期末全市统考成绩占15分,计分办法同高一年级(以上一年度期末成绩作参照,高三年级同)。
高三年级考核分上下两学期分段进行,各占15分,三年一期按照省市统一测试成绩考核,计分办法同高一年级,高三第二期的考核按照该班级高考本科目标任务的完成率x15计分。
初中年级按期末统考合格率和优秀率考核。合格率达到90%记10分,每增减一个百分点分别加减0.5分。优秀率达到城区初中最高成绩记15分,每减一个百分点减0.5分。
任教多类多个班级的,按工作量取平均值;如当年无市级统考参照标准,由年级组召集代表讨论制定具体方案,报校务会审批执行。
2、艺体微心教师考核
艺体微心教师教学质量基本分为20分,所有得分都在基本分上开始加分,不超过30分权重分。艺体微心教师教学实绩按照活动竞赛、高考录取两项考核。
a、活动竞赛
辅导学生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艺术类比赛,学生个人或团队获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1、0.5分,国家级、省级、市级获奖在相应级别依次加2分。多人获奖可累计记分。
辅导学生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体育类比寒,高中学生团体获县第一名记2分,初中学生团体获县前一、二、三名分别记3、2、1分;团体获市前一、二、三、四、五、六名分别记6、5、4、3、2、1分。同一活动只记最高奖项,多人辅导的团体项目平均记分。
辅导学生参加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机器人、科技创新、心理剧等比赛,获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3、2、1分,国家级、省级、市级获奖在相应级别依次加2分。
定期在校内组织开展艺术、体育、心理、微机等竞赛活动每次加2分。不组织不开展不记分。
b、高考录取。每录取二本学生1人记1分,一本学生1人记2分,艺术体育名校1人记3分。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加分,但加分不超过10分。
获得校级优秀、先进、模范、楷模等荣誉表彰的加1分;县局级加1.5分,县级加2分,市局级加2.5分,市级加3分,省级及以上加5分。不同内容、级别的表彰可累计记分。
第二部分:教辅后勤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