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学前资助的统筹安排。
4、加强学前资助政策的宣传,本年度计划以多种途径宣传学前资助政策,采用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班级Q群宣传等形式开展宣传工作。
5、规范档案管理,本年度逐步完成档案管理的规范和标准,从严、从细、科学地进行归类、汇总,每个环节可追溯性强,确保各项工作有案可查、有据可依。
6、加强与上级主管部分的沟通,正确领会相关政策精神和操作规程,为园的幼儿资助管理提供政策依据和技术支持。
三、工作重点
1、加大宣传力度。
2、完善审核和公示制度。
3、完善档案管理制度。
幼儿园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4
20xx-20xx学年度我园学生资助工作将在市政府、市教育局资助中心、幼儿园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国家和省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通过奖、助、勤、补等形式开展资助工作,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够顺利完成学业,为学生创建营造和谐稳定的园所环境。
一、加大力度,认真做好资助政策的宣传
工作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是一项极好的利民政策,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我们要通过各种渠道,运用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切实抓好宣传工作,使广大师生员工人人皆知国家资助政策体系,个个熟悉资助程序与办法,确保我园学生资助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
(一)要利用入学通知、幼儿园网站、宣传板、橱窗等方式,宣传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及学园贯彻落实各项政策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在幼儿园宣传栏上宣传各项资助政策及工作动态,解决学生提出的问题,随时接受家长对我园学生资助工作的监督。通过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倡导老师关心弱势群体,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信心、克服困难,积极乐观地学习和生活。
二、完善制度,规范程序,确保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开展
(一)为了保证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的贯彻执行,确保我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开展,本学年将在总结上一学年资助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突出各项制度的可操作性,增强制度的指导性,确保资助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二)紧紧抓住学生资助的贫困认定环节,规范认定程序,坚持班级民主评议、班主任初审认定、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复审,确定贫困的认定程序。加强认定过程的规范管理,进一步细化经济困难学生贫困认定办法,规范认定程序,建立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为我园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要继续坚持“逐级认定、分段审核、过程监督”的评审程序和办法,做好各类资助的评定工作。要认真总结上一学年资助审核工作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分批公示、全过程监督的操作程序,逐步形成具有我园特色的学生资助管理体系,使我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真正成为惠及学生的阳光工程。
三、认真部署,扎实推进助学金资金量大,惠及学生数多,故做好家庭贫困学生调查了解工作是做好我园学生资助工作的关键。
(一)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工作。开学初,家长向班主任上交户籍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村里出具的家庭贫困证明等证明材料,并上交《助学金申请表》,班主任根据幼儿园统一安排,对本班提出申请的学生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并侧面了解学生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核实学生户籍性质结合学生的日常表现、生活消费等方面的情况对学生进行全面综合认定是否为城市家庭困难学生,报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审查,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逐班进行复审,建档归档。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认真做好学生资助的评定工作。通过查看贫困学生家庭相关证件,调查了解学生日常表现、生活消费等方面情况的基础上,严格规范程序,重点做好受助学生的信息保护工作,了解学生日常生活开支情况等,实现评定工作的合理与公平;同时,要坚持对整个评定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通过下发指导性文件,规范评定程序;通过公布公示监督电话,及时听取师生对评定工作的意见及投诉,及时快速地对家长投诉予以协调处理;组织各班主任就评定工作进行研讨,总结经验,形成较为系统的六类学生资助评定规范和模式。
(三)严格审核,做好资助信息系统的网上填报工作,确保资助信息上报的准确、及时。
1、配合学籍管理人员认真审核,严把新生学籍信息的录入关,确保学生个人信息录入的准确性、完整性。
2、严格按照上级资助工作的相关要求,认真审核,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及资助资金。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3、及时提交受助学生名单到财务科,及时发放资助。
(四)进一步加大对各类资助资金发放管理的力度,确保各类资助资金及时发放到学生的手中,同时监督学生对助学金的消费情况。
幼儿园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5
一、资助对象与条件
1、资助对象。凡在我幼儿园就读有正式学籍(年龄3——6岁),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可由其家长向我幼儿园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
2、评选条件。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提供有足以证明其家庭困难相应材料的可以评定为资助对象。
(1)孤儿
(2)烈士子女与国家优抚家庭子女
(3)残疾幼儿
(4)父或母为一、二、三、四级残疾的家庭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有五级以上残疾,但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的贫困家庭子女
(5)丧偶单亲的困难家庭子女
(6)父母丧失劳动能力的幼儿
(7)父母为城镇或农村低保对象的家庭子女
(8)年内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家庭子女
(9)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一孩或两女)的经济困难家庭幼儿
(10)家庭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的幼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