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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贫困生资助实施方案合集6篇
大小:470.51KB 4页 发布时间: 2023-11-08 09:34:59 8.25k 7.03k

组长对幼儿园资助工作负首责,联系人协助资助各方面工作。

成员负责具体工作,职责包括:宣传幼儿资助政策和工作动态,掌握幼儿园贫困生状况;争取救助资金;按照上级下达的资助名额分配资助指标;受理幼儿申请;初步审定资助对象;管理和发放资助款物;对幼儿发展感恩教育;建立健全资助工作档案;其他相关工作。

二、规范资助对象认定工作,保证资助公平公正

认定资助对象必须坚持以下程序

1、调查摸底。

通过教师家纺等途径全面了解和收集幼儿的家庭经济情况,按类别、分层次进行汇总,形成贫困生信息库;对幼儿家庭状况进行跟踪监控,准确掌握幼儿家庭动态。

2、幼儿申请。

幼儿园组织幼儿填写资助申请表,资助申请表幼儿园存档。

3、评审。

幼儿园组织评审小组根据资助条件和上级下达的组织名额,对申请资助的幼儿进行逐一审选,初步拟定资助对象,评审小组名单上墙公布。

4、公示。

对通过评审初步拟定的资助对象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及时调查核实和调整。

5、上报审批。

幼儿园将公式无异议后的名单上报教育局。

三、加强资助宣传和教育工作

1、是宣传好资助政策。幼儿园对资助条件、资助标准、资助名额、评定程序、资金来源等相关内容进行广泛宣传,让幼儿、家长全面了解政策,实行阳关操作,接受社会监督。

2、是宣传好资助典型。幼儿园在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工作中,通过举行助学金发放仪式等形式,对幼儿进行感恩教育和励志教育,促进幼儿形成自强自立、回馈社会的良好道德品质。

四、健全幼儿资助工作管理制度,规范资助行为。

1、建立和完善具体的工作制度或实施细则。

2、落实资助对象动态管理机制。每学年组织一次申请,每学年评定一次自助对象。学年中途资助对象转出幼儿园的,幼儿园按程序评选新的资助对象替换、对受资助后生活铺张浪费的,取消受助资格。

3、规范资助资金发放管理。对入学收费后审定的资助对象,幼儿园要在收到资助专款后如数发放给幼儿。对因幼儿异动等原因形成的结余资金,幼儿园要如实上报教育局。

幼儿园贫困生资助实施方案6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园幼儿资助管理工作,有效地实施我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工作,切实解决我园贫困生因家庭、低保家庭、残疾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问题,深入做好幼儿防流控辍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是幼儿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具体为:孤儿、残疾幼儿、贫困军烈属家庭子女、残疾家庭子女、享受农村低保或特困救助(特困户)的家庭子女、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子女、贫困单亲家庭子女、家庭贫困的少数民族幼儿、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幼儿,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及双女户家庭幼儿、移民贫困户子女是重点资助对象。贫困程度相同条件下,品学兼优幼儿优先。

二、资助项目

贫困生资助项目是义务教育阶段在园家庭贫困生生活费补助。我园资助贫困生的具体方式是在核定资助对象时,根据贫困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我园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方式对资助对象进行资助,不随意改变资助方式,更不随意更换资助对象。

三、资助程序

资助对象按下列程序及要求核定:

(一)指标下达。我园贫困幼儿资助名额、经费由教育局确定,再按比例分到各年级进行上报、审核、公示、发放、备案。

(二)信息公开。学园通过召开幼儿大会、班会、在园内醒目处张贴公告等方式向幼儿及幼儿家长公开资助信息,包括资助条件与名额、资助方式与标准、申请时间与评审办法等。

(三)资助申请。幼儿或幼儿家长(监护人)向学园提出书面资助申请,填写由学园发给的《家庭困难幼儿资助申请表》。《资助申请表》经受助幼儿所在村委会(社区)、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分别审核、确认、签字盖章后,送交学园作为评审确定资助对象的依据。

(四)评审公示。学园成立由学园领导、幼儿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成员不少于7人),按资助名额,依据《资助申请表》所记载的幼儿家庭经济贫困程度确定资助对象。资助对象确定后,学园应在《资助申请表》上签署明确的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将资助对象名单分别在学园和幼儿家庭所在的村(社区)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学园及评审小组要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核实。

(五)汇总上报。公示期结束后,学园将公示无异议的资助对象汇总,报送区幼儿资助管理中心。

四、资助经费

资助经费,由教育局同财政局按核定的资助对象和标准核拨到幼儿在银行开设的个人账户。

五、资助管理

我园德育处负责全园贫困生资助工作。并成立贫困幼儿资助领导小组,学园园长为贫困生资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这项工作,确定专人具体负责贫困生登记、核实及资助对象的公示、报送等工作。我园结合本园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贫困生资助工作制度,建立有关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从制度层面保证公开、公正、规范、有序地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

六、资助监督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学园将贫困生资助政策、资助工作程序、资助对象及资助方式、标准等在学园园务公开栏公布,接受广大教师、幼儿的监督。在园长室领导下,组织各方面的人员,对学园贫困生资助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确保有限的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幼儿。学园年终督导考核内容将贫困幼儿资助工作纳入,并占一定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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