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幼儿园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界定政策以及享受资助的儿童基本情况和资助标准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
2、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幼儿。
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资助资金的,要严肃处理。
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学前教育专项资金使用方案4
为了保障幼儿园教育质量,促进幼儿园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提高幼儿园教育水平,特别是在财政资金的保障下,制定了本《幼儿园专项资金使用实施方案》。
二、项目目的
本方案的目的是通过专项资金的使用,推动幼儿园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增强幼儿园的综合实力,为社会培养更多优秀人才。
三、资金来源
幼儿园专项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拨款,也可以通过社会捐赠等方式获得。
四、资金使用范围
1.完善幼儿园设施:包括购置教学用具、器材、图书、音像、多媒体设备等;
2.改善幼儿园环境:包括装修、绿化、消防设施等;
3.提高幼儿园师资力量:包括培训、考察、聘请优秀教育人才等;
4.开展教育活动:包括组织文化、艺术、科技活动等;
5.其他与幼儿园教育事业相关的活动。
五、资金管理
1.幼儿园专项资金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确保公开、公正、透明;
2.资金使用应按照《幼儿园专项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规定进行,必须用于幼儿园教育事业的发展;
3.资金使用应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规范性和安全性。
六、项目效益
本方案实施后,将有助于提高幼儿园教育质量和水平,增强幼儿园的综合实力,推动幼儿园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为社会培养更多优秀人才。
七、实施和监督
1.本方案的实施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证实施过程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2.本方案的监督应加强,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公开、公正,确保幼儿园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
学前教育专项资金使用方案5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园幼儿资助管理工作,有效地实施我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工作,切实解决我园贫困生因家庭、低保家庭、残疾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问题,深入做好幼儿防流控辍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是幼儿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具体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孤儿、残疾幼儿、贫困军烈属家庭子女、残疾家庭子女、享受农村低保或特困救助(特困户)的家庭子女、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子女、贫困单亲家庭子女、家庭贫困的少数民族幼儿、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幼儿,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及双女户家庭幼儿、移民贫困户子女是重点资助对象。
贫困程度相同条件下,品学兼优幼儿优先。
二、资助项目
贫困生资助项目是义务教育阶段在园家庭贫困生生活费补助。
我园资助贫困生的具体方式是在核定资助对象时,根据贫困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
我园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方式对资助对象进行资助,不随意改变资助方式,更不随意更换资助对象。
三、资助程序
资助对象按下列程序及要求核定:
(一)指标下达。
我园贫困幼儿资助名额、经费由教育局确定,再按比例分到各班进行上报、审核、公示、发放、备案。
(二)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