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县道公路的除雪除冰工作,保障县道交通畅通,指导乡(镇)、村做好乡道、村道的除雪除冰保畅通工作;支持抗灾救灾人员物资运输。
县水利局:负责组织指导农村供水设施等水利设施的防冻工作,保障水利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指导农业防范应对寒潮低温灾害天气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县商务局:负责保障灾区主要应急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稳定供应;按程序动用主要商品(肉、菜、蛋)储备,稳定市场。
县文体旅游局:负责组织指导旅游景区和旅游行业开展寒潮低温灾害天气防范应对和景区人员疏散工作。
县卫健局:负责组织指导灾区做好医疗救护、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负责组织指导林业系统开展寒潮低温灾害天气防范应对和灾后森林生态修复工作。
县发改局(粮储局):负责采购、调拨和储备管理救灾物资。
县移动、电信、联通公司:负责组织对因灾受损的通信设施进行抢修,保障公用通信正常运行。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所属应急救援力量参加寒潮低温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县铁路建设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协调辖区铁路单位开展低温寒潮天气防范应对工作,及时组织抢修受损铁路设施;妥善安置铁路站因灾滞留旅客。
国网上杭供电公司:负责加强对电网的维护,及时组织专业人员抢修受损电力设施,保障电网正常运行。
人保财险上杭支公司:及时组织开展受灾区域查勘理赔工作。
其他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开展寒潮低温灾害天气防范应对工作。
三、监测预警机制
(一)预测预报
县气象局要建立和完善气象寒潮低温灾害天气预报预警体系,加强会商分析,做好预测。本行政区域可能出现寒潮灾害天气时,要加强分析会商研判,提高对寒潮低温天气预报精准精细度,并将寒潮低温灾害天气提前精准预报到乡镇;寒潮低温灾害性天气期间,要加强寒潮低温天气形势与发展趋势跟踪分析,及时、准确发布降温、霜冻、道路结冰等预警信息。
(二)报告及信息共享
县气象局要及时将寒潮低温灾害天气情况报告本级人民政府,为本级政府启动防范应对机制提供决策依据;以专报等形式将气象信息及时通报各相关部门;县减灾委牵头建立寒潮低温灾害天气预警信息报告和信息共享机制,相关部门建立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实现相关预警、灾情、险情等信息的实时共享,为各有关部门精确做好寒潮低温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三)预警信息发布
气象寒潮低温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原则,统一由气象部门负责制作并按预警级别分级发布,涉及可能引发次生、衍生灾害的预警信息,气象部门要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和向社会发布。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作用,发布本部门与低温天气灾害有关的风险提示防范信息。
四、应急响应机制
气象部门发布寒潮低温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县减灾委按照气象部门预测的寒潮低温灾害天气可能造成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要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防范应对低温寒潮天气的工作措施等建议意见,及时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机制。按照低温(霜冻、冰冻、雪)寒潮天气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级别由低到高分为Ⅳ、Ⅲ、Ⅱ、Ⅰ四个等级。
Ⅳ级预警:预测有5个以上乡镇最低气温下降到0℃以下,同时有1个以上乡镇最低气温低于0℃且出现降雨(雪);或气象部门发布低温天气Ⅳ级预警。
Ⅲ级预警:预测有5个以上乡镇最低气温下降到0℃以下,并将持续3天以上,同时有1个以上乡镇最低气温低于0℃且出现降雨(雪)持续3天以上;或气象部门发布低温天气Ⅲ级预警。
Ⅱ级预警:预测有10个以上乡镇最低气温下降到0℃以下,并将持续7天以上;或有2个以上乡镇最低气温低于0℃且出现降雨(雪)持续7天以上;或气象部门发布低温天气Ⅱ级预警。
I级预警:预测有10个以上乡镇最低气温下降到0℃以下,并将持续10天以上;或有2个以上乡镇最低气温低于0℃且出现降雨(雪)持续10天以上;或气象部门发布低温天气Ι级预警。
五、预警宣传机制
本行政区域人民政府根据应急响应等级标准启动气象寒潮低温灾害预警响应后,宣传部门要协调各类媒体单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各种宣传媒体,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和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知识科普宣传,使广大群众全面了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增强全民防灾避险意识,提升防灾避险成效;有关部门要落实行业主管职责,在重要领域、重点人员群体、人员密集公共场所、重要交通线路等实施有效的预警信息发布与警示提醒,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做好行业领域内寒潮低温天气期间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宣传,做好防事故灾害宣传措施;各乡镇要充分运用“村村响”应急广播、短信、电子显示屏等方式,高频次发布寒潮冰冻灾害预警信息和简明防灾避灾知识,加强群众安全常识宣传教育。
六、会议、会商机制
(一)会议
会议主要内容为:分析寒潮低温灾害形势,传达上级有关防范应对寒潮灾害的精神,部署本级防御工作和应急救援措施。
县级会议机制:
1.县本级启动Ⅳ级响应,由县减灾办组织召开寒潮低温灾害防范应对部署会,县减灾办主任主持会议;县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参加,主要参会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县工信科技局、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局、县民政局、县文体旅游局、县气象局等单位分管领导或业务股室负责人。
2.县本级启动Ⅲ级响应,且寒潮影响5个乡镇时,由县减灾办组织召开寒潮低温灾害防范应对部署会,县减灾委副主任(应急局局长)主持会议;县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参加,主要参会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县工信科技局、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局、县民政局、县文体旅游局、县气象局等单位分管领导;各乡镇设立分会场。
3.县本级启动Ⅱ级响应时,由县减灾办组织召开寒潮低温灾害防范应对部署会,县减灾委副主任(应急局局长)主持会议;县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参加,主要参会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县工信科技局、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局、县民政局、县文体旅游局、县气象局等单位分管领导;各乡镇设立分会场。
4.县本级启动Ⅰ级响应时,由县减灾办组织召开寒潮低温灾害防范应对部署会,县减灾委主任主持会议;县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会议,各乡镇设立分会场。
各乡镇参照县级会议机制落实会议制度,涉及寒潮低温灾害天气的有关乡镇将防范应对寒潮低温灾害部署情况,由乡镇人民政府以书面形式报送至县减灾办。
(二)会商机制
县减灾委应根据寒潮低温灾害天气发展趋势和防范应对情况,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会商会议,会商研判寒潮低温灾害防御情况,通报寒潮低温灾害形势和工作动态。会商包括防御形势会商、险情处置会商和灾情应对会商等不同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