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应急队伍保障
1、应急队伍建设
公安、消防、市政、医疗急救等专业队伍,是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突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处置的基本力量;建立专业应急队伍,是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突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处置的骨干力量;驻区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是突发突发公共事件以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处置的后备力量
2、社区和志愿者应急队伍
健全社会动员机制,充分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非政府组织等社会力量,组建具有一定救援知识和技能的志愿者队伍,以在第一时间减少损失。
对志愿者队伍的组织、装备、培训、演练、救援行动人身保险等问题,由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给予支持和帮助
3、应急队伍调动
一般(Ⅳ级)和较大(Ⅲ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由街道办事处按照预案调动相应的应急队伍进行处置。
4、应急队伍演练
各类应急队伍要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和生产积极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应急预案进行短期脱产训练。
根据上级应急领导机构的要求,办事处应急领导机构要定期组织跨部门、跨行业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演练,检验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提高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和现场处置能力,实现对突发公共事件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财力保障
根据有关规定,办事处财政所要在年度预算中以适当比例安排政府预备费,作为公共财政应急储备资金,优先用于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突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处置工作。同时,设立应急专项资金并建立快速拨付机制,确保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突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应急指挥信息化建设、日常维护、队伍培训、演练、科研等经费,由相关部门纳入年度计划投资和预算,按规定程序申报解决。
鼓励自然灾害易发地区的公民、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购买财产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从事高风险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购买财产保险,并为其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鼓励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提供资金援助。
(五)物资保障
行政办是应急物资储备的综合管理部门,具体负责重要物资及群众生活必需品的应急储备和供应工作。
药品(含医疗器械)的应急储备和供应由区卫生局负责。
(六)医疗卫生保障
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准确掌握急救资源状况,建立动态数据库,明确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资源分布、救治能力和专长等情况,全面提高公共卫生管理和紧急救治能力。
当发生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突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根据“分级救治”原则,按照现场抢救、院前急救、专科治疗等阶段,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调动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七)人员防护保障
人防站要结合公园、广场等公共设施建设,规划足够的突发公共事件人员避难场所。
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安全、有序的转移或疏散。
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为涉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八)基本生活保障
街道办事处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九)治安保障
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要建立警力分布动态数据库,制定维护治安秩序、实行警戒和交通管制的警力集结、布控、执勤等工作方案,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保护。
五、监督管理
(一)预案演练
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负责制定专项或部门预案演练方案并组织实施。
应急演练包括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通过应急演练,培训队伍、落实岗位责任制、检验协同能力、熟悉指挥机制和处置程序,了解资源需求情况,评价应急准备状态,检验预案的可行性,进一步完善和改进预案。
(二)宣传和培训
1、宣传教育
全面加强制定应急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突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宣传教育规划,编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以及抵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的各类宣传品。
街道办事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社区居委会,负责组织本单位、本地区人员的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各学校负责组织在校学生的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要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应急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学习掌握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
2、培训
全面深入推广对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突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预防、应急指挥、综合协调等,以提高管理人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知识水平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