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年至少开展2次健康干预现场活动,内容为“日行一万步,吃动两平衡,健康一辈子”。
(四)积极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示范社区”、“示范单位”、“示范食堂”、“示范餐厅”的创建活动。在9月15日前至少申报一个“示范社区”或“示范单位”或“示范食堂”(“示范餐厅”)。
(五)今年底前完成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考核、评估工作。
二、组织领导
由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工作的统筹管理。由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办公室,全面负责我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组织实施工作。
三、职责分工
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辖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办公室负责辖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具体落实,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人员开展业务技术指导与培训,开展宣传工作,并负责各项资料的总结、汇总。
四、工作内容
(一)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干预活动
1.8-9月开展预防慢性病“低盐少油健康多”为主题的大型干预活动,以引导群众合理膳食;
2.在国家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日(9月1日)前后,举办1-2期科普讲座,向市民传授“合理膳食适量运动预防慢性病”的知识;
3.在10月份,结合市政府的“保健康快步走预防慢性病”活动,开展以“保健康快步走—追求健康别停步”为主题的大型宣传活动。并举办4次专家讲座,指导社区群众进行科学运动。
(二)全面启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
1.发挥领导示范作用,动员多部门参与,邀请有关部门领导参加启动仪式。向群众发放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倡议书,阐明不良生活方式与多种慢病发生的关系,提倡“日行一万步,吃动两平衡,健康一辈子”。
2.利用当地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广泛宣传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知识,为群众提供合理膳食与身体活动的支持工具和方法。
(三)实施居民健康生活方式干预
1.今年度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主题为“和谐我生活,健康中国人”,可结合健康日主题或市慢性非传染病综合防治工作手册的内容,开展健康干预现场活动,全年至少开展2次(不包括启动仪式),积极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活动内容和形式自行设计,但须纳入整体工作计划,并报上级行动办备案;
2.活动期间突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徽标和“健康一二一”主题;
3.活动结束后,及时总结,通过各类媒体进行二次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并将总结报告至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办公室;
4.根据自身条件积极推进“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健康知识一条街”等支持性环境建设。
(四)开展“示范社区”、“示范单位”、“示范食堂”、“示范餐厅”创建活动
参照相关要求,积极开展示范创建工作。在9月15日前至少申报一个“示范社区”或“示范单位”或“示范食堂”(“示范餐厅”)。
(五)做好技术培训工作
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办公室负责对辖区从事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六)考核评估
1.加强自查自评,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改进,确保活动质量;收集相关资料并上报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办公室;
2.积极配合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办公室进行全市工作的评估。
五、时间进度
1.今年8月底前,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进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一二一”动员培训;
2.今年8—12月,开展启动活动;
3.今年8月-9月15日,进行创建申报工作;
4.今年8-12月,开展健康干预现场活动,全年至少2次;对本辖区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自评;
5.今年11月,配合市行动办开展全市效果评估工作;
6.今年12月,接受市行动办的考核。
社区健康教育主题活动方案7
宝鸡市决定在本区范围内开展全民健康教育行动,旨在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具体工作任务包括:
1. 成立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制定健康教育计划和工作措施。
2. 加大健康知识的宣传力度,设立健康教育专栏或橱窗,每月更换宣传内容。
3. 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包括播放宣传片、讲座、展板、发放宣传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