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监督管理,减少事故发生
我们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合理的安全生产奖惩办法是监督管理的基础。我们要配备高素质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确保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我们的监管重点是设备和人身安全,特别是生产过程中的设备和人身事故、防火、防盗、交通事故等。各部门特别是生产和物资部门要加大对自管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上报安全月报表,遏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持续改进
我们要重视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培养一批具有高素质、责任心强、专业知识丰富的安全管理干部。根据公司的生产要求和发展需要,我们要有计划、有步骤地配备安全人力资源。同时,我们要建立安全管理信息反馈制度,虚心接受改进意见,总结经验教训,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我们要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
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5
一、整体目标
建筑领域的整体目标是以防范重大事故为中心,通过严格依法监管、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执法查处力度等手段,重点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坍塌和机械伤害等五类事故。继续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造“平安工程”,促进建筑业发展,为实现“提高建筑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零事故”目标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领导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行动”有效开展,建设局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建工局、安监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集中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在安监站,负责组织协调各项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 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及施工企业安全员的业务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提高业务水平。
2. 组织开展建筑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特殊工种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的培训,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和政策法规,开展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
3. 利用报刊、广播等媒体,开展宣传活动,普及建筑施工安全法制知识,增强全县施工人员的法制观念,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深化建筑施工安全隐患专项治理
1. 隐患治理范围包括全县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2. 隐患治理内容包括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到位情况、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和执行情况、建筑起重机械的管理和操作工持证上岗情况、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状况以及防护用品的使用状况。
3. 加强对在建工程的安全巡查,重点巡查规模大、危险性高的工程项目,管理薄弱、违法违规较多的施工和监理企业,以及外地承接工程的企业。
(三)严格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执法
1. 执行政府监管职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如无资质、超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揽工程等。
2. 加大对施工、监理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日常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力度,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实施量化扣分,并对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的工程进行行政处罚。
四、实施步骤
“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行动”总体上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5日-5月20日):各施工企业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落实人员,开展宣传发动,形成安全生产零事故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推进阶段(5月21日-8月20日):各施工企业根据工作部署,开展宣传教育,督促制定措施,自查自改安全隐患,推进隐患治理,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
(三)总结提高阶段(8月21日-9月30日):各施工企业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实际效果,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在此期间,建设局将组织对各施工企业及工程项目开展检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进行整改,并予以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施工企业要充分认识工作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推动各项相关工作的开展。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施工企业要加强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及时掌握工程安全生产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
各施工企业应及时总结经验和存在问题,并按期上报工作情况,以便对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6
突发事件是指由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的突然发生的事故或灾害,这些事件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严重危害。在建设工程中,存在许多主要安全紧急事故的风险,比如桥梁施工中的人员安全问题、爆破施工的安全风险、突发火灾的危害等等。
为了有效应对突发事件,我们需要制定应急预案,并遵循以下原则:
1.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通过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查堵事故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在施工前期,我们需要预测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并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及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确保施工安全。同时,每个施工队和作业班组都应根据施工区的实际情况成立抢险救灾小组,做好相关应急准备工作,并定期组织演练,以确保施工安全。
2. 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一致:建立指挥部/项目部/施工队/班组应急救援体系,确保在发生重大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启动应急系统。
在建立了应急处理机制后,我们需要成立相应的应急领导小组,并明确各成员的职责。项目经理应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察看现场、讨论应急方案,并发布抢险应急指令。副经理和总工程师负责迅速上报设计和监理单位,并制订针对性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施工队队长和抢险救灾小组则负责实施应急处理方案。
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我们需要立即进行现场调查,并保护现场、勘察现场、查找事故线索并做好记录。抢险方案确定后,我们要按照统一指挥的原则,保证抢险救援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并尽快恢复施工生产。
针对突发火灾和突发洪水,我们还需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对突发火灾而言,我们需要提前备足抢险器材,组织抢险预备队,并对参与抢险的人员进行技能培训。而对突发洪水,则需要成立防洪领导小组,组织防洪抢险预备人员,并做好防洪物资和设备的储备管理。
对于水上作业,我们也需要建立应急指挥小组,组织抢险预备人员,并进行相关安全教育和培训,以确保水上施工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