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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月工作措施合集10篇
大小:471.67KB 4页 发布时间: 2023-11-16 08:21:37 10.61k 9.78k

一、启动仪式

在6月1日举行“安全生产月”的启动仪式,参与人员包括组织和部门的负责人、兼职安全员以及班组长等。

二、活动时间

活动将在6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

三、活动内容

1、安全宣传标语制作

各部门负责选定宣传标语,联系制作,并在公司范围内悬挂宣传,让广大员工都能够知晓。

2、安全宣传看板制作

各部门制作电子版宣传看板,以法律法规、安全操作技术、违规现象以及事故案例为主要内容。同时,利用公司办公楼的电子滚动屏宣传安全口号。评比小组将对各部门的宣传看板进行评选,对于较好的看板给与奖励。

3、组织员工观看安全录像

为了让员工更加系统地了解安全知识,我们将组织员工观看安全培训视频。视频观看将分批进行,每周五下午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4、安全月知识竞赛

在6月23日前,对班组长和参赛人员进行培训,竞赛内容主要包括公司的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法律法规、危险源辨识以及安全技术等。培训对象包括各班组长和参赛人员。

四、要求和目标:

1、加强对安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要求全员参与,并特别关注生产班组长和一线员工,让安全意识真正融入到实际工作中,取得实效。

2、细化计划方案,全面提升安全意识

通过宣传和培训等各种活动,营造“安全在我身边”的氛围,强化安全意识。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提升员工的安全认知水平,并将活动要求贯穿于日常工作中,持续改进,真正实现“安全第一”的理念。

安全生产月工作措施7

我市地方小水电系统将开展“安全活动年”,以确保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为重点。这个活动的指导思想是要树立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安全为第一的原则,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并加强综合治理。通过实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我们的目标是遏制行业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将地方小水电系统农村触电事故控制在指标以内,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和监管能力,以及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

为了确保实施方案的落实,我们将采取以下保障措施:

首先,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的宣传。以树立“隐患就是事故”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识。

其次,我们将坚持标本兼治,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在开展“三项行动”、“三项建设”的基础上,我们将进一步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依法监管和专项整治的工作,并推进科技进步、安全达标和长效机制建设。我们将着重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制定科学的安全度汛预案,规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对于农村水电站设备陈旧、管理混乱、存在严重隐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我们将依法停产停业。我们还将努力实现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此外,我们还将重视全员安全培训工作,通过培训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运行操作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和操作水平。

最后,我们将推动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和更新,建立投入机制,广泛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设备,逐渐淘汰陈旧落后设备,提高发供电设备的健康水平。同时,我们还将组织在岗人员进行新技术、新技能、新规范的培训。

通过这些保障措施,我们相信可以确保我市地方小水电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希望大家认真组织实施,共同努力,确保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安全生产月工作措施8

一、整体思路

根据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关于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我局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要求,我们将坚持预防为主、落实责任、依法治理的原则,全面深入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内容从事故伤亡到职业安全健康的转变。

二、工作目标

1.确保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的申报率达到100%,其他行业完成省市下达的申报任务。

2.确保非煤矿山、水泥、矿粉加工、碎石加工企业负责人培训率达到100%。

3.确保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的职业病危害告知率达到100%。

4.确保新建项目的职业危害预评价率基本达到100%。

5.确保非煤矿山、水泥、矿粉加工、碎石加工企业的工作场所粉尘危害检测率达到100%。

三、工作重点

1.加强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的宣传。以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为重点,通过县电视台、报纸、宣传横幅等形式积极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并将《职业病防治法》翻印发送至各生产经营单位,营造良好的职业安全健康宣传氛围。

2.对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进行职业健康培训,并在6月份组织水泥、矿粉加工、碎石加工企业负责人进行培训。

3.与乡镇安监人员合作,对已申报的职业危害情况进行核查,指导各乡镇和企业自查职业危害申报情况,对已申报的数据进行核查,对未申报的企业进行申报工作。建立职业危害普查工作机制。

4.对矿粉加工、精石灰、碎石场、水泥制造等重点行业企业进行粉尘危害专项治理,督促用人单位全面进行深入治理,确保粉尘等职业危害得到有效控制,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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