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各地、各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开展传染病防治政策和综合防治知识的宣讲活动。通过图书馆、宣传栏、校园广播、校园网等宣传平台,全面宣传艾滋病的综合防治知识。
其他事项包括:
1.活动结束后,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和区属中等职业学校要及时总结宣传活动情况和效果,并在2020年12月10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给自治区教育厅体卫艺处。
2.为了方便各部门开展宣传活动,自治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已经制作了艾滋病日主题宣传材料,纸质材料和电子模板已经发放至各地,请各地教育部门前往当地卫生部门领取,驻乌高校和区属中等职业学校前往乌鲁木齐市卫生局领取。
希望通过这次宣传活动,增加公众对艾滋病的认识,提高防治意识,共同为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