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加强部门督查责任。各部门要完善培训机构管理的联防联控机制,各司其职,加大督查力度。要督促防疫措施的落实,包括员工返岗管控、隔离防控、日常管理等主体责任。要组织专项督查,检查复课备案情况,督促提高备案质量。要建立定期巡查机制,对复课和疫情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3. 加大违规处罚力度。对于擅自提前恢复线下培训或防护措施不到位的机构要严肃处理,将其列入“黑名单”。对于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要依法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对于未按要求进行报告和隔离的员工和学员,要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限期改正。对于瞒报、缓报、谎报或玩忽职守导致疫情严重后果的机构,要及时追究法律责任,并将不良信息记入信用档案,依法采取惩戒措施。
这是我们制定的培训机构新冠疫情防控方案,我们将严格执行,确保师生员工的健康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