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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1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凡是发生在井下地面而威胁矿井安全生产的火灾均属矿井火灾。矿井火灾按起因的不同可分为外因火灾和内因火灾两大类。外因火灾:如井下明火,放炮、电火或电弧,机械摩擦发热着火,火灾或煤尘爆炸引起的火灾。
内因火灾:为自然火灾,是煤破碎后与空气中的氧接触,氧化生热,热量积聚导致煤层引起火灾。
矿井火灾的危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产生大量的高温火焰及有害气体,造成人员伤亡。
(2)引起瓦斯煤尘爆炸。
(3)火灾烧毁设备和煤炭资源。
(4)火灾使井下风流逆转,导致灾情扩大。
发生火灾事故主要与以下几种因素相关:
(1)一定温度和足够热量的热源。
(2)一定数量的可燃物。
(3)足够的氧气。
(4)开拓、开采选择不正确、不合理。
(5)缺乏自然发火的早期识别和预报。
(6)管理上的缺陷。
2、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矿井发生火灾事故后,应急救援工作应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分工协作,以人为本的原则,结合矿井消防物资的配备,合理运用灭火战术,把职工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职工生命或矿井生产设施的安全,将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积极灭火,组织人员使用灭火器,水和砂土进行灭火。
(2)迅速撤离,如果不能使用灭火器或采取直接灭火无效时,组织人员应迅速撤离灾区。
(3)烟雾巷道撤退时,应尽量躬着腰,低着头前进。
(4)遇有爆炸征兆时,应立即避开正面巷道,进入躲避硐室内。迅速佩戴自救器。应背向爆源,俯卧向外爬行。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火灾事故应急组织体系主要由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以及现场应急指挥部组成,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主要由通风,机电,安监等部分的人员以及总工程师组成。
3.2指挥机构以及职责。
3.2.1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煤矿发生火灾事故时,应参照综合预案的指挥机构设置,及时有效地处理事故。煤矿发生火灾事故后,矿长、总工程师和其他领导必须立即赶到救灾指挥现场,组织抢救,矿长是负责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长未到之前,由值班矿长负责指挥。
3.2.2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具体事务工作。办公室设在矿井调度室总指挥由矿长兼任或由总工程师兼任,副指挥由相关的副矿长及有关部门人员共同组成。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矿山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根据事故情况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保持联系,传达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
(3)调度矿山应急救援力量,调配矿山应急救援资源。
(4)提供技术支持,组织矿山应急救援技术组参加救援工作,协调矿山医疗救护工作。
(5)调用矿山应急救援基础资料及信息。
(6)火灾事故灾难扩大或专业领域救援力量,资源不足时,协调相关救援力量,及设备增援。
(7)完成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3.2.3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