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要按设计采用黄泥灌浆为主的两种以上(灌浆及注氮、阻化,堵漏、均压等)综合防灭火措施。
5、完善矿井反风系统
必须建立矿井反风系统(包括主扇反风设施和井下反风设备),矿井反风装置必须每月检查一次,风机的反风系统应进行专门设计。反风系统必须在10分钟内完成反风操作。
6、建立健全明火管理制度,严格明火制度
(1)严禁携带明火下井;
(2)回风井口20米内严禁烟火;
(3)井下严禁使用电炉;
(4)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
(5)井口和井下电气设备必须有防雷击和防短路的保护装置;
(6)井下电焊、气焊作业必须严格按《规程》规定进行;
(7)严禁使用产生火焰的爆炸器材和爆破工艺;
(8)木材场、矸石山、炉灰场距离进风井口不得小于80米。
7、严格防灭火措施
(1)自燃煤层中,采区和回采工作面回采结束后45日内必须全部撤出设备,进行永久性封闭。封闭采空区的密闭的空间位置应选在采场顶板压力稳定地点,且要留出以后密闭加固的空间,密闭前后10米内巷道支护不得拆除,密闭质量必须符合通风设施建筑标准要求
(2)对废弃的溜煤眼、暗斜井和风眼必须进行层间永久性封闭,以防止自燃发火及层间有毒、有害气体扩散。
(3)回风巷、硐室回风道、联络巷等地点浮煤、电缆皮等可燃物必须明确管理责任单位,定期检查,及时清理干净。
(4)每个煤矿企业都必须在井下机电硐室、火药库、风动工具清洗硐室的出口装设向外开得防火门。
(5)采用皮带运输机的矿井,应装设皮带火灾装置和自动洒水灭火装置。
(6)井下电气焊作业必须符合《规程》中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专项安全措施,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8、强化职工培训,提高职工防灭火意识。
要求以各种形式对职工组织专项防灭火知识培训学习,所有工作人员都要熟悉防灭火知识,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熟悉自己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放置地点。任何人发现火灾应首先采区一切可能的措施直接灭火。现场区、队班组长应按照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受害地区(由于或风压造成风流逆转和可能发生瓦斯爆炸的地区等)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并组织人员利用现场一切工具和灭火器材直接灭火。
三、专项整治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总体部署、宣传发动、全面排查阶段,时间为20xx年x月x日。通过会议、组织学习、板报宣传等形式,使员工深刻领会防灭火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政策措施的重大意义、方法步骤及具体要求,进行全矿井认真检查,对存在问题和隐患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
第二阶段:组织防灭火专项内容自查自整行动,进行集中性整治。加大力度对“三老”自查自纠,严格按照“五落实”的要求进行专项整治。时间为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并做好迎接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阶段:对专项整治内容自查以及整改以后,要进行全面验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发扬和保持好的做法,对整改不力的部门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进行严厉处罚。
四、总体要求:
要充分认识煤矿防灭火的重要性,矿领导带头,各部门紧密配合,真正把防灭火专项整治落实到实处。制定出有效措施,切切实实把此次专项整治抓出成效。
煤矿消防检查实施方案2
矿井火灾是煤矿的主要灾害之一,煤矿内的火灾是可以预防的,但在生产实践中又不可能绝对避免发生矿内火灾,因此在矿内防火工作,要认真贯彻“防火为主,灭火为辅”的方针,做好井下防灭火工作。
一、矿井防火措施
(一)、矿井防火的一般措施
1、矿井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都要建立防火措施和制度。
2、防止烟火入井,矸石山、木料场距进风井的距离不得小于80米,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3、进风井口装设防火铁门。
4、井口附近和每一生产水平的井底车场或主要运输大巷都应设置消防材料库。矿井地面消防材料库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必要的消防器材等急用品可设在井下临时消防材料库或其它需要地点。
5、井口房和井架采用不燃性建筑材料。
6、所有井下工作人员都必须熟知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知本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井下灭火器材的数量、规格和存放地点在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中明确规定。
7、每位入井人员都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
8、需要通风的地点要有足够的风量,防止温度升高;不通风的地方要及时封闭以减少氧化。工作面在回采完毕后必须在1个月内撤出所有设备、材料,进行永久性封闭,并及时填堵地面裂缝。已经报废或无用的井巷均应用不燃性材料及时封闭,以简化通风系统和保持通风系统风流的稳定性。
9、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设计和建立消防管路系统,在矿井、水平和采区投产时同时投入使用,并保证用水点管路中水压不低于0.4MPa,水量不小于0.6m3/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