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立事故预防委员会,由厂长、安全经理及各部门经理组成,日常工作由安全办兼管。发生重大事故时,以公司事故预防委员会为基础,即厂长任总指挥,安全经理为副总指挥,负责公司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指挥部设在窑控制室。
(二)事故现场应急领导小组
现场指挥:矿山部经理
现场副指挥:矿山部副经理
安全员:(略)
技术指导:部门经理
发生事故时负责现场应急、抢险、抢修的工作。
成员:各部门经理
施工组:组长部门经理
组员:10人
职责:利用各种机械负责现场的施工。
抢救组:组长部门经理
组员:6人
职责:对人员进行抢救,对设备进行抢救、维修。
后勤保障组:组长部门经理
组员:3人
职责:及时提供所需的救灾物资,及时传递各种信息。
预备组:组长部门经理
组员:破碎车间10人
职责:负责抢险时的机动支援。
四、应急响应
(一)事故的分级
I级:矿山部不能处理的事故如:大的火灾、水灾、地质灾害、大的伤亡事故。
II级:矿山部自己能处理的事故如:一般性火灾、较小的塌方等地质灾害,受伤事故。
III级:采矿班组能自行处理的事故,不需启动预案。
(二)报警程序
执行SP-09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发现→逐级上报→指挥(或指挥机构)→启动预案
(1)报警
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立即上报,根据事故情况、严重程度采取响应的措施和预案。注意:事故无论大、小都得逐级上报。
矿山部、安全环保办有权决定是否请求公司有关部门、消防、医疗机构支援。
安全环保办负责向区有关职能部门汇报。
(2)指挥与控制
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地质灾害、水灾、设备事故、及其他重大伤、亡事故。
最早发现者:应很熟悉部门或岗位上的情况。如果你认为事故可以控制,并能保证人身安全,你可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工作,并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进行工作。如果认为不可能控制,可立即撤离现场并向班长、值班主任报告,不要采取不必要的冒险措施。
值班主任或矿山部经理接到报警后,应迅速下达按应急救援预案处置的指令,通知指挥部成员及预案有关人员迅速赶往事故现场。
(3)到达事故现场后,首先查明现场有无伤害人员,以最快速度将伤者脱离现场,严重者尽快送医院抢救。
(4)指挥部成员到达事故现场后,根据事故状态及危害程度作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并命令各应急救援队立即开展救援。如事故扩大时,安全办迅速向公安机关(消防支队、治安支队、防火安全委员会)、安监局、卫生疾病防控中心报告事故情况并请求支援。
(5)事故扩散危及到厂内外人员安全时,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协助友邻单位、厂区外过往行人向安全地带疏散。
(6)医疗人员到达现场,应立即救护伤员或中毒人员,对中毒人员应根据中毒症状及时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对伤员进行清洗包扎或输氧急救,重伤员及时送往医院抢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