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以便及时妥善处理。
4、对矿井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治并写出隐患整改汇报材料上报矿井。
六、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场所、办公室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5、严禁带电检修、搬迁设备、开关,严格执行停电、验电、放电制度。
七、矿井外因火灾事故的预防
1、预防明火。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禁止烟火,也不准用火炉取暖。严禁携带烟草、引火物下井,井下严禁吸烟。井口房和井下不准电焊、气焊或用喷灯焊接,如果一定要在井下焊接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批准并有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而且要求事先清除附近的易燃物品,备足消防用水、砂子、灭火器等,并随时检查瓦斯和煤尘浓度。井下硐室内不准存放汽油、煤油或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和布头等必须集中存放,定期送到地面处理。
预防放炮引火。井下严禁使用不符合高瓦斯规定的炸药,严格执行放炮规定,井下不准放糊炮,严禁用煤快、粉煤、炮药纸等易燃物品代替炮泥,同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预防电气引火。要正确选用易熔断丝(片)和漏电继电器,以便电流短路、过负荷或接地时能及时切断电流。不准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预防摩擦生火。应做好井下机械运转部分的保养维修工作,及时加注润滑油,保持其良好的工作状态,防止因摩擦生热而引起火灾。
预防火焰蔓延。井下使用绝缘阻燃电缆、不延燃橡套电缆、阻燃输送带,运输皮带机安装烟雾传感器,并灵敏可靠。
2、地面和井下都要建立消防材料库,储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库储存的消防材料要定期检查和更换。
3、矿井地面和井下都应建立消防供水系统及其有关设施。井下消防即可利用地面水池供水,也可利用上部水仓的积水。消防管路应每隔50米安装标准的管接,以便连接水龙带。
4、在工业场地、井口和井下各主要工作地点按有关规定设置相应消防器材。
矿区消防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我矿生产及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贯彻执行“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根据“消防法规”有关规定,切实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矿内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矿属各单位。
第三条。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为加强全矿消防管理工作,矿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组建义务消防员队伍,各单位成立防火领导小组。
第五条:建立健全各级领导消防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矿消防委员会具有以下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实行分级负责的消防检查制度,每月在防火负责人的的领导下,以单位领导,消防监督员为主,对所在单位、车间、库房等处的防火情况进行检查,并加强日常巡回检查,节假日期间要重点防范。
(三)根据季节的特点,同其它安全结合起来。火险隐患,必须做出详细登记逐条研究、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安全,其心围绕“整改”狠下功夫,争取使检查达到每查一次,进步一次。
(四)检查各单位防火责任制、岗位防火责任制和各项防火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五)_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消防知识的宣传和防火安全教育。
(六)根据矿内消防工作动态情况,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人,责任明确,不断完善消防安全条件和消防安全措施,杜绝火灾事故。
各单位消防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
(一)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消防管理监督部门的领导下,制定切实可行的单位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报销防管理部门存档,重点部位的岗位防火责任制要上墙。
(二)把消防安全列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之中。
(三)_本单位员工进行安全及消防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四)经常_本单位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对上级提出的意见要及时整改,不断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五)认真整改消防检查和消防部门查出的问题,并将整改情况向上级部门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