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任务措施
1. 健全学校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各中小学要高度重视健康教育工作,进一步完善健康教育领导机构,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制定本年度健康教育专项工作计划,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创新举措,确保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
2. 开设健康教育课程:中小学要全面开设健康教育课程,将健康教育课纳入教学计划,并要确保教师、教材、教案、课时、考核等方面的全面落实。同时,要积极挖掘其他学科中的健康教育因素,将环境教育、个人卫生习惯教育等融入体育课、科学课、思想品德课等中,使学生能够接受全方位的健康教育。此外,还要加强校本教材的研究开发,丰富校本教材的健康教育内容,并开展健康教育的教学研究,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3. 宣传和教育工作:通过班队会、家长会、校园广播、黑板报、墙报、手抄报、挂图、专栏等多种形式的宣传载体,宣传健康教育的重要意义,普及健康知识、卫生知识和疾病预防知识。特别要重点关注中小学生的青春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生理健康教育、控烟教育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学生的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85%以上。此外,要重视艾滋病预防的健康教育,积极开展相关的宣传教育活动。
4. 评价工作:每年6月份组织中小学健康教育的评价活动,根据《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的实施细则》规定的20项指标进行自评。找出差距和不足之处,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学校的健康教育环境,确保健康教育各项指标能够高质量地达到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
5. 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按照600:1的比例配备专兼职卫生技术人员,对于学生数不足100人的学校,要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保健教师。
6. 开展示范校创建工作:继续开展“健康教育示范校”创建工作,发挥示范校的作用,加强校际交流,推动我们县中小学健康教育工作的发展。
7. 健康教师和校医的培训工作:继续开展健康教师和校医的培训工作,通过座谈会、培训班、健康知识讲座、文艺汇演等形式,广泛开展创卫和健康教育知识的宣传。
8. 加强常见病防治和传染性疾病预防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建立健全传染病预防工作长效机制,做好学生体质健康指导工作。根据创卫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中小学生常见病和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和治疗工作,确保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控制在3%以下。
9. 严格执行学校疾病信息报告制度,学校发生群体性发热、咳嗽、腹泻、食物中毒以及麻疹、腮腺炎、肺结核等传染性疾病时,要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育局报告。
10. 加强对中小学健康教育的督查工作,根据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县局要对各校健康教育的教学工作和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普查和抽查,确保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向高质量、高水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