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回填的坑槽,以及人控、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3)、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坑槽等处,储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4)、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楼层的砌筑或安装而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管道井施工时,除按上款办理外,还应加设明显的标志,如有临时拆移,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工作完毕必须恢复。
5)、位于车辆行驶道路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
6)、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设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档脚板。
7)、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的应加设1.2m高的防护栏杆。
8)、对邻近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洞口,均应予以盖没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6、交叉作业安全防护
在施工现场的上下不同层次,与空间贯通状态下同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交叉作业,交叉作业应做好以下安全防护
1、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出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内的通道在其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双层防护棚。防护棚的宽度,根据建筑物与围墙的距离而定,如距离超过6m,防护棚的打折宽度为6m,如距离不足6m的,应搭满这之间的距离。
2、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电梯的进出通道口,以及施工人员进出建筑物的通道口)均应搭设防护棚,高度超过24m的层次,应搭设双层防护棚。
3、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操作。可采用位置交叉、时间交叉,如位置交叉时间交叉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必须采取隔离封闭措施后,方可施工。
7、正确使用
1、安全帽
企业必须购买有产品检验合格证的产品,购入的产品经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安全帽应妥善存放,不应存放在有酸、碱、高温、日晒、潮湿等处,更不可和硬物放在一起
塑料安全帽使用期为两年半,对到期的安全帽应抽查检测,合格后方能继续使用,以后每年检测一次,抽检不合格则该批安全帽报废。
安全帽外形应完整无缺陷,凡缺衬、缺带、破损的安全帽不得使用,佩戴时要扣紧帽带,低头不脱落。
2、安全网
企业必须购买有产品检验合格的安全网,经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安全网在存放、运输过程中必须通风、避光、隔热。同时应避免化学物品的侵袭,安全网在搬运时禁止使用钩子。
安全网应随施工层提升,网高出施工层1m以上,生根牢固,下口离墙不大于15cm两网间拼接空隙不大于10cm。
3、安全带
企业必须购买有产品检验合格证的产品。
安全带使用两年后,应根据购入情况抽验一次。合格后方能使用。
使用频繁的绳,要经常检查,发现异常,应立即更换新绳,带子的使用期限为3—5年,如发现异常应随时提前报废。
安全带在运输过程中要防止日晒、雨淋,搬运时,不准使用有钩齿的工具。
安全带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不准接触高湿、明火、强酸和尖锐的坚硬物品,也不能长期暴晒。
安全带使用应高挂低用,执意防止摆动碰撞,使用三米以上的长绳应加缓冲器。不准将长绳打结使用也不准将钩子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用,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随意拆除,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
高处作业安全注意事项及防范措施3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在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在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1、进行高处作业时,应注意以下的要求:
1)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体检合格,方可进行高处作业。对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视力和听力严重障碍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2)登高架设作业(如架子工、塔式起重机安装拆除工等)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方准上岗作业。
3)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应在开工前进行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
4)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要求戴好安全帽、扎好安全带,衣着符合高处作业要求,穿软底鞋,不穿带钉易滑鞋,并要认真做到“十不准”:一不准违章作业;二不准工作前和工作时间内喝酒;三不准在不安全的位置上休息;四不准随意往下面扔东西;五严重睡眠不足不准进行高处作业;六不准打赌斗气;七不准乱动机械、消防及危险用品用具;八不准违反规定要求使用安全用品、用具;九不准在高处作业区域追逐打闹;十不准随意拆卸、损坏安全用品、用具及设施。
5)高处作业人员随身携带的工具应装袋精心保管,较大的工具应放好、放牢,施工区域的物料要放在安全不影响通行的地方,必要时要捆好。
6)施工人员要坚持每天下班前清扫制度,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7)吊装施工危险区域,应设围栏和警告标志,禁止行人通过和在起吊物件下逗留。
8)夜间高处作业必须配备充足的照明。